A、A.基金管理规模
B、B.基金公司股权稳定性
C、C.基金经理从业年限D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
答案:A
解析:[基金管理规模]
A、A.基金管理规模
B、B.基金公司股权稳定性
C、C.基金经理从业年限D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
答案:A
解析:[基金管理规模]
A. A.法律尽调
B. B.财务尽调
C. C.业务尽调
D. D.风险控制
解析:【业务尽调】
A. A.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但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仅在0.5%的,可以不对估值进行调整
B. B.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公允价值时,可以先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C. C.对于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投资品种,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D. D.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例外情况,应采用该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解析:选项A错误,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选项B错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选项C错误,估值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选项D正确,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A. A.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
B. B.结算参与人与其客户的证券划付,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办理
C. C.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直接办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
D.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
解析: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不作为对手方提供结算服务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结算参与机构委托,代为完成与结算参与机构之间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结算参与机构负责办理结算参与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资金的清算交收。
A. A.转换价格
B. B.转换期限
C. C.票面利率
D. D.标的股票
解析:票面利率
A. A.2017年3月13日
B. B.2017年3月6日
C. C.2017年3月8日
D. D.2017年3月16日
解析: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A. A.为保持和合作机构的良好关系,聘请合作机构某高级管理人员家属实际控制的服务机构为基金提供专业服务
B. B.为完成基金募集,向某潜在投资者承诺会将基金的部分资金投资于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C. C.为保持和合作机构的良好关系,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礼物,礼尚往来同时也赠送礼物
D. D.邀请基金主要投资者参加基金管理人年会,并赠送带有基金管理人机构标识的低价值纪念品
解析:邀请基金主要投资者参加基金管理人年会,并赠送带有基金管理人机构标识的低价值纪念品
A. A.短期的、具有高流动性的低风险证券
B. B.长期的、具有低流动性的低风险证券
C. C.长期的、具有高流动性的无风险证券
D. D.短期的、具有低流动性的无风险证券
解析:【短期的、具有高流动性的低风险证券】
A. A.I、Ⅱ、Ⅲ
B. B.I、Ⅲ
C. C.Ⅱ、Ⅲ
D. D.1、Ⅱ
解析:I、Ⅱ项说法正确,QDII基金募集认购的具体规定上有如下几点独特之处:(1)发售QD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3)QDII基金份额除可以用人民币认购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认购。I项说法正确,ETF份额认购时,沪、深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不能参与证券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
A. A.资产配置教育
B. B.权益保护教育
C. C.投资决策教育
D. D.合规风控教育
解析:资产配置教育即指导投资者对个人资产进行科学的计划和控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个人财富的逐步积累,投资理财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人们对个人资产的处置有很多种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只是投资者个人资产配置中的一个方法或环节,投资者的个人财务计划会对其投资决策和策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I许多投资者教育专家都认为投资者教育的范围应超越投资者具体的投资行为,深入整个个人资产配置中,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投资者的困惑。
A. A.本基金管理人的历史投资业绩介绍如下,请投资者知悉,管理人的历史业绩不构成今后投资的必然保证
B. B.本基金名称为***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基金注册地址位于北京
C. C.本基金以科技相关行业为主要投资领域
D. D.本基金由2015年全国私募股权基金业绩最佳的A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
解析: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如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产品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产品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5)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6)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7)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8)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9)恶意贬低同行。(10)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11)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