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B、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
C、 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
D、 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
E、 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
答案:ABCDE
解析:解析: 根据《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卫办医 政发[2011]5 号), 常见 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 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 (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 胺酶[NDM-1]或 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A、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B、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
C、 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
D、 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
E、 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
答案:ABCDE
解析:解析: 根据《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卫办医 政发[2011]5 号), 常见 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 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 (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 胺酶[NDM-1]或 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 (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A. 正确
B. 错误
A. 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
B. 非传染病区使用的输液瓶(袋)
C. 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D. 16 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 500 克的胚胎组织等;
A. 建立完善的环境清洁质量管理体系
B. 对清洁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
C.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D. 清洁人员年龄在 25—45 之间
A. 短时间内
B. 长时间内
C. 同种同源
D. 3 例以上
E. 5 例以上
A. 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
B. 失血量大于 800 毫升
C. 失血量大于 500 毫升
D. 手术时间超过 2 小时
解析:解析: 根据《手术部(室)医院感染控制规范(2015 版)》, 8.预防性抗 菌药物使用 8.4 使用品种、 剂量参考最新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或医院 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建议。8.5 清洁手术宜在术前 0.5-2 小时给药, 或麻醉开始 时给药, 如果手术时间>3 小时, 或失血量>1500ml ,可在术中给予第 2 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 4 小时。
A. 穿隔离衣
B. 戴医用外科口罩
C. 手套
D. 防水围裙
A. 手术时间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B. 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 500ml ,术中应追加一 次
C.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 72 小时
D.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48 小时
解析:解析: 国卫办医发„2015‟ 43 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 》。抗菌药物预防性 应用的基本原则第四条, 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的有效 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 (<2 小时) 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 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 倍 以上, 或成人出血量超过 1500ml ,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过 24 小时,心 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 48 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污染手术 必要时延长至 48 小时。
A. 直接丢弃
B. 压力蒸汽灭菌
C. 焚烧
D. 含氯消毒剂擦拭
解析:解析: (1)本题出自《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附录 B 阮病 毒污染物的处理 B.1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2015-06-02 发布,2016-01-01 实施。(2)附录 B 阮病毒污染物的处理 B.1 中提出,焚烧适用于所有的一次性使用的器 械、材料和废物,是暴露于高感染性组织的器械首选处理方式。
A. 丢失
B. 流失
C. 泄漏
D. 扩散
A. 1,6
B. 1,2
C. 3, 1
D. 1,3
解析:解析: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 版)》,国卫办医函[2021]552 号, 2021 年 11 月 8 日发布,第1 章(二)医疗机构相关感染控制管理结果指标, 2.透析用水微生物污染检验合格率 血液透析室(中 心)透析用水微生物污染检 验合格的月份/季度在当年所占的比例。合格标准为:透析用水每月检验 菌落数 ≤100CFU/ml ,每 3 个月检验内毒素≤0.25EU/ml ,并符合《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15)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