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杨某,13周岁,系大学少年班在校大学生
B、 范某,20周岁,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C、 孙某,7周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D、 周某,15周岁,系体操队专业运动员
答案:AD
解析:解析:选项B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杨某,13周岁,系大学少年班在校大学生
B、 范某,20周岁,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C、 孙某,7周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D、 周某,15周岁,系体操队专业运动员
答案:AD
解析:解析:选项B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直接材料为10000元
B. 在产品成本总额为20000元
C. 直接人工为7000元
D. 制造费用为3000元
解析:【解析】月初在产品100件,在产品的直接材料=100×100=10000(元);直接人工=100×70=7000(元);制造费用=100×30=3000(元);期初在产品成本总额=10000+7000+3000=20000(元)。
A. 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发出委托代销商品
B. 计提坏账准备
C.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
D. 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解析:解析:选项A不确认应收账款,选项D属于其他应收款。
A. 又聋又哑的人
B.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 醉酒的人
D. 故意犯罪的已满75周岁的人
解析:解析:选项A,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C,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D,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1090
B. 1064
C. 1086
D. 1060
解析:解析: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影响营业利润,所以导致该企业2023年营业利润减少的金额=1000+60+4=1064(万元)。
A.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中
B. 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C. 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取得的收入
D. 转让股票所得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解析:解析:选项B,计入营业外收入,影响利润总额,不影响营业利润。
A. 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
B.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C.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D.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解析:解析:选项ABCD的表述均正确。
A.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C. 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
D. 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
解析: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 总分类账簿与所辖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B.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核对是否相符
C. 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之间的核对
D.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
解析:解析:账账核对包括总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总分类账簿与所辖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选项A)、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之间的核对(选项C)、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选项BD,属于账实核对。
A. 其他权益工具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C. 股本
D. 资本公积
解析:解析:企业发行的普通股以外的按照准则规定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如归类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权益工具项目进行列示。
A. [3 390 000+(500+50+10)×565]÷(1+13%)×13%=426 400(元)
B. [3 390 000+(500+100+50+10)×565]÷(1+13%)×13%=432 900(元)
C. [3 390 000+2 260 000+(500+50+10)×565]÷(1+13%)×13%=686 400(元)
D. [3 390 000+2 260 000+(500+100+50+10)×565]÷(1+13%)×13%=692 900(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首先分析涉及的业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业务(1):直接销售取得的含税销售额 3 390 000 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价税分离);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取得的 2 260 000 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涂料当月未发出,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2):用于赞助(50 桶)和样品(10桶)的涂料,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本题参照同类平均售价计缴增值税),自产 Y 型涂料换取生产资料(500 桶),按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含税售价 565 元/桶,注意价税分离)计缴增值税;自产 Y 型涂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办公楼,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3):甲公司作为委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后续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出售或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则需缴纳增值税。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3 390 000+(500+50+10)×565]÷(1+13%)×13%=426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