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2023年7月10日,一辆川TXXXXX两轴黄牌水箱式货车从金鸡关收费站09车道下站,刷卡显示该车从成雅成都站上站,车辆车货总重7.7吨,应缴纳通行费85元。司机说是“绿通车”,运输货物是鱼,收费员便通知班长一同出亭查验,细心的班长发现该车总重量比较轻,在查验过程中,要求司机打开鱼箱,用渔网捞鱼,当司机熟练捞出鱼给收费员看了之后,班长本着仔细查验的原则,爬上水箱一探究竟,结果发现里面全是水,只有几条鱼,司机随即转变说辞说车货总质量并未超过行驶标注总质量,拒不缴费。
答案:答:收费员应该向司机解释,根据【2022】78号文件规定,所载鲜活农产品应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箱(厢)容积的80%以上,才能享受“绿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