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0米
B、3000米
C、4000米
D、5000米
答案:B
解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A、2000米
B、3000米
C、4000米
D、5000米
答案:B
解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解析:《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路面第4.1.1条: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清理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2加强路况巡查,发现病害,及时进行维修、处治。
A. 生产、经营、储存、装卸
B. 生产、储存、装卸 、销毁
C. 生产、使用、储存 、装卸
D. 生产、经营、使用、储存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1
B. 2
C. 3
D. 4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第4.0.7条:除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外,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km。
A. 修复养护
B. 专项养护
C. 应急养护
解析:《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第3.1.1条:沥青路面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 和日常维修;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A. 60
B. 70
C. 80
D. 90
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 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A. 每年应组织一次公路网级沥青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 调查与评定。
B. 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用于指导日常养护的沥青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 调查与评价,遇特殊气候、突发灾害等情况,应加大调查频率。
C. 对计划实施养护工程的路段,应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调查与评价基础上,补充专项数据调查,并进行详细的技术状况评价。
D. 沥青路面损坏可分为裂缝、变形及其他三类共11种。
解析:根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第4.1.1条:每年应组织一次公路网级沥青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调查与评定,A正确;第4.1.2条:每季度应组织一次用于指导日常养护的沥青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调查与评价,遇特殊气候、突发灾害等情况,应加大调查频率,B项错误;第4.1.3条:对计划实施养护工程的路段,应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调查与评价基础上,补充专项数据调查,并进行详细的技术状况评价,C项正确;第4.1.4条:沥青路面损坏可分为裂缝、变形及其他三类共11种,其分类标准与计算方法 应符合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的有关规定,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B。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本质安全性
B.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C. 危险源的性质与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D. 危险源的数量和特性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危险度的概念。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风险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结合给出。
A. 综合应急预案
B. 专项应急预案
C. 现场处置方案
D. 车间级预案
解析: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5.6.1.2应急预案,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A. 桥墩
B. 基础
C. 墩台
D. 桥台
解析:《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检查、监测与评定日常巡查第3.4.4条: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墩台有无明显的倾斜、损伤、开裂及是否受到车、船或漂流物撞击而受损;基础有无冲刷、损坏、悬空;墩台与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A. 2020 年 11 月 1 日
B. 2019年 12 月 31 日
C. 2020 年 11月 25 日
D. 2019 年 6 月 29 日
解析: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