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只对主管人员处分
B、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C、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会处分
D、不进行处分
答案:C
解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三)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 (四)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公路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只对主管人员处分
B、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C、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会处分
D、不进行处分
答案:C
解析:《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三)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 (四)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公路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 10 4
B. 10 10
C. 8 4
D. 10 8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安全设施第5.0.5条:交通锥形状、颜色和尺寸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 关规定,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 其中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
解析:《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 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高速公路规划,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划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 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解析:《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检查、监测与评定定期检查第3.5.4条:桥面系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栏杆、护栏有无缺失、破损等。
A. 宽度
B. 长度
C. 厚度
D. 面积
解析:《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技术状况 沥青路面第5.2.10条:泛油应为沥青路面表面出现的薄油层,损坏应按面积计算。
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驾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班线客车、包车客车、旅游客车或者校车,在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除接驳运输外,长途客运车辆凌晨二时至五时不得载客运行。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第9.1.4条:养护作业影响桥下净空时,应在立交桥下方公路上布设施工标志、限高及限宽 标志,并不得向桥下抛投任何物品。
A. 行政手段
B. 经济手段
C. 技术手段
D. 法律手段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要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解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3671—2021)采用挖埋法施工时,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回填土厚度不应超过15cm,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A.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B. 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D.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D. 1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