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B、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答案:A
解析:新安全生产法第24条(原第21条)做出条文修改,新增“装卸单位”。
A、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B、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答案:A
解析:新安全生产法第24条(原第21条)做出条文修改,新增“装卸单位”。
A.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形式
B.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C. 建立劳动关系,最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 建立劳动关系,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析:A选项错误,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B选项错误,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选项错误,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路基
B. 路面
C. 路肩
D. 道路
解析:《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査 第6.4.1条:路面损坏人工调查应包含所有行车道,紧急停车带应按路肩处理。沥青路面和水泥 混凝土路面损坏调查表的格式见附录A (表A-2〜表A-3)。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四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第7.2.6条: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可简化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警告区长度宜取长、短期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的一半。当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移动式标志车与工作区净距宜为10〜20m。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第10.2.7条: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并在隧道两端布设施工标志,必要时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隧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第10.2.2条:2.中、短隧道养护作业应封闭隧道内整条作业车道,下游过渡区宜布置在隧道岀口外。
A. 管理制度
B. 协调制度
C. 管理机制
D. 协调机制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解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3671—2021)混凝土护栏伸缩缝内清洁干净后,应填满橡胶或沥青胶泥等弹性、不透水的材料。
解析:《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及建筑控制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报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同意;涉及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应当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一)占用、挖掘高速公路; (二)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四)超限运输车和其他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五)设置非公路标志及非交通工程设施; (六)在高速公路上增设、改建平面交接道口; (七)更新砍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路树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析:《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收费广场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12.0.2条:工作区在收费车道入口处,可仅布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 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上游过渡区应布设闪光箭头或导向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