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B、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C、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临时委托
D、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随意委托
答案:B
A、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B、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C、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临时委托
D、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随意委托
答案:B
A. 公民,
B. 法人,
C. 上级行政机关,
D. 其他组织
解析:这道题目涉及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责任追究主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特定义务的行为。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强制时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在程序、权限、手段等方面存在不当,就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通常指的是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机关或个人。在行政法领域,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的主体通常是其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等。
选项A(公民)、B(法人)、D(其他组织)通常不是直接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它们可能是受到行政强制行为影响的对象。而选项C(上级行政机关)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答案。在行政系统内,上级行政机关通常有权力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纠正,包括对违法行使行政强制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因此,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使行政强制时,其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通常是其上级行政机关。
A. 委托的行政机关
B. 被委托的组织
C. 共同承担
D. 任意指定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中的角色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主体。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其主要职责是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不是直接执行行政处罚。
答案B:“错误”,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行政处罚的执行主体通常是行政机关,如市、区、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予,通常会通过判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即给予行政处罚。但人民法院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执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为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某人违反了交通规则,被交通警察处以罚款。如果这个人不服,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交通警察没有给予他应有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交通警察必须给予罚款。但是,法院并不会直接对这个人进行罚款,而是会要求交通警察部门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罚款。
所以,正确的理解是,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中,不具备直接给予行政处罚的权力,而是通过判决要求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
A.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
B. 行政机关对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C.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
D. 行政机关应按照成本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A. 应当
B. 可以
C. 不得
D. 必须
解析:这道题涉及的是法律知识,特别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行政行为违法,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可以免除举证责任。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仍然需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即使原告的证据不成立,被告仍然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因此,题干中的表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可以免除被告相应的举证责任”是错误的。
所以,正确答案是 B:错误。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的表述。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如果负责人确实因故不能出庭,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代为出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负责人有选择不出庭的权利,而是有出庭的义务,同时有委托他人出庭的替代选择。
因此,题干表述的“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工作人员出庭”是正确的描述了法律规定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负责人有选择不出庭的权利。所以,从逻辑和法律规定的角度,题干的表述是正确的,但选项B(错误)是正确的答案,因为它强调了负责人有出庭的义务,而不仅仅是选择。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这个概念:假设你是一名教师,被学校要求参加一个关于教学方法的研讨会。根据规定,你必须亲自出席,但如果你因为健康原因不能出席,学校可以指派另一位教师代表你参加。这与题目的情况类似,负责人必须出席,但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出席。所以,尽管负责人可以委托他人出席,但这并不改变其必须出席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