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通常涉及到对某种权利或资格的授予,比如经营许可、职业资格许可等。
结婚登记则是一种法律程序,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结婚登记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进行的登记,以确认其婚姻关系。这个过程并不涉及到对某种特定权利或资格的授予,因此它并不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这个概念。想象一下,你想要开一家餐厅,你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一个“餐饮服务许可”,这属于行政许可。而你想要和你的伴侣结婚,你们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这则是一种法律程序,而不是行政许可。
答案:B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通常涉及到对某种权利或资格的授予,比如经营许可、职业资格许可等。
结婚登记则是一种法律程序,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结婚登记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进行的登记,以确认其婚姻关系。这个过程并不涉及到对某种特定权利或资格的授予,因此它并不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这个概念。想象一下,你想要开一家餐厅,你需要向当地政府申请一个“餐饮服务许可”,这属于行政许可。而你想要和你的伴侣结婚,你们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这则是一种法律程序,而不是行政许可。
A. 宣传宪法
B. 遵守宪法
C. 维护宪法
D. 运用宪法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概念。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途径,允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寻求更高层级的审查。然而,并非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可以被进一步诉诸法院。有些法律条款规定,一旦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进一步申诉。
例如,假设一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特定类型的行政决定,如土地使用权的分配,一旦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其决定便成为最终裁决,不得再通过法院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也不能通过法院的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改变或撤销复议决定。
因此,根据题干描述,如果确实存在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情况,那么当事人确实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非有特定的法律例外情况。所以,答案是A:正确。
为了帮助你深入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某国法律规定,对于政府颁发的专利权,一旦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其决定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通过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有人对专利权的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他们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挑战这个决定,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这个决定违反了法律程序或存在其他可诉的理由。
A. 调查制度
B. 告知制度
C. 表明身份制度
D. 说明理由制度
解析:你的判断是正确的,答案是B:错误。这个判断题涉及的是行政许可的收费规定。根据我国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避免行政机关利用权力向申请人收取额外费用,从而可能产生的不公正行为。
然而,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这里的“工本费”指的是为了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所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比如印刷、纸张、人工等费用。这种收费是合理的,因为它直接与行政机关提供服务的成本相关联。
所以,当题目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时,它实际上是在描述行政许可收费的规则。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因为它忽略了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这一例外情况。
A. 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D.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A. 五
B. 十
C. 十五
D. 三十
A. 三个月
B. 三个半月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A. 其近亲属
B. 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 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D. 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A. 应当
B. 不予
C. 免除
D. 从轻
A. 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B. 因逾期不缴纳罚款,予以加处罚款
C. 没收财产
D. 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许可
解析:A: 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这个选项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因为它限制了特定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特定活动的权利,是一种制裁措施。
B: 因逾期不缴纳罚款,予以加处罚款。这个选项实际上是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追加处罚,而不是直接的行政处罚内容。加处罚款是基于原罚款的追加措施,而不是独立的行政处罚。
C: 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通常涉及将违法所得或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产收归国有,是一种剥夺财产所有权的措施。
D: 撤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这个选项属于行政处罚,因为它撤销了基于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许可,恢复了原许可状态,是一种剥夺特定权利的措施。
综上所述,选项A“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是最符合行政处罚内容的描述。它限制了特定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特定活动的权利,是一种制裁措施,因此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