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罚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收缴罚款
B、 这一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时新增的内容
C、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 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E、
F、
G、
H、
I、
J、
答案:CD
解析:
A、 罚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收缴罚款
B、 这一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时新增的内容
C、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 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E、
F、
G、
H、
I、
J、
答案:CD
解析:
A.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 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 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首先,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针对题目中的选项,我们可以逐一分析:
A选项: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表述是正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选项: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表述是不正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的诉讼时效是15日,而非30日。
C选项: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表述是不正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没有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选项: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个表述是正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正确答案是AD。
为了帮助您深入理解这个知识点,让我们用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说明。想象一下,您在一家餐厅点了一份菜,但服务员却告诉您,他们没有这份菜。您对此表示不满,向餐厅的经理投诉,但经理却告诉您,他们无法处理这个问题。这时,您有两种选择:一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这相当于行政复议;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相当于行政诉讼。如果经理拒绝处理您的投诉,您可以在收到拒绝通知后的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应A选项)。如果餐厅在60天内没有给您任何回复,您也可以在60天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应D选项)。而如果经理在60天内处理了您的投诉,您则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A. 原则上书面审查,无需调查取证
B. 原则上书面审查,必要时可调查取证
C. 实地调查为主,书面材料为辅
D. 原则上实地调查
A. 监护权
B. 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C.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
D. 荣誉权
A.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B.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三日以下拘留
C.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三百元以下罚款
D.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A. 更轻
B. 更重
C. 加重
D. 减轻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概念。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途径,允许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寻求更高层级的审查。然而,并非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可以被进一步诉诸法院。有些法律条款规定,一旦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再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进一步申诉。
例如,假设一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特定类型的行政决定,如土地使用权的分配,一旦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其决定便成为最终裁决,不得再通过法院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也不能通过法院的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改变或撤销复议决定。
因此,根据题干描述,如果确实存在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情况,那么当事人确实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非有特定的法律例外情况。所以,答案是A:正确。
为了帮助你深入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某国法律规定,对于政府颁发的专利权,一旦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其决定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通过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有人对专利权的行政复议决定有异议,他们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挑战这个决定,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这个决定违反了法律程序或存在其他可诉的理由。
A. 民事诉讼
B.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C. 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
D. 一种新的民事诉讼
A. 文化市场
B. 交通运输
C. 应急管理
D. 农业
解析:这道题目的关键在于理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的表述。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如果负责人确实因故不能出庭,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代为出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负责人有选择不出庭的权利,而是有出庭的义务,同时有委托他人出庭的替代选择。
因此,题干表述的“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工作人员出庭”是正确的描述了法律规定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负责人有选择不出庭的权利。所以,从逻辑和法律规定的角度,题干的表述是正确的,但选项B(错误)是正确的答案,因为它强调了负责人有出庭的义务,而不仅仅是选择。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这个概念:假设你是一名教师,被学校要求参加一个关于教学方法的研讨会。根据规定,你必须亲自出席,但如果你因为健康原因不能出席,学校可以指派另一位教师代表你参加。这与题目的情况类似,负责人必须出席,但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出席。所以,尽管负责人可以委托他人出席,但这并不改变其必须出席的法律义务。
A. 涉嫌
B. 形成
C. 构成
D. 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