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注类
B、 次级类
C、 可疑类
D、 损失类
答案:A
解析:《山西省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社或其他银行的债务出现不良,应至少分为关注类。
A、 关注类
B、 次级类
C、 可疑类
D、 损失类
答案:A
解析:《山西省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社或其他银行的债务出现不良,应至少分为关注类。
A. 关注类
B. 次级类
C. 可疑类
D. 损失类
解析:《山西省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或金融资产的外部评级大幅下调,导致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显著下降,应至少分为次级类。
A. 30%、70%
B. 20%、10%、70%
C. 30%、20%、50%
D. 50%、50%
解析:授信额度千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单位贷款财务状况评估、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分值占综合分析权重分别为20%、10%、70%
A. 关注四级
B. 次级一级
C. 次级二级
D. 可疑一级
解析:法人客户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应分类为可疑一级。
A. 应以风险治理为前提
B. 以资本管理为约束
C. 以合规管理为基础
D. 以制度流程、专业队伍和风险文化建设为保障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第七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以风险治理为前提,以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合规管理为底线,以资本管理为约束,以制度流程、专业队伍和风险文化建设为保障,在推进全面风险和各类别风险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强化对人员和流程风险的管控,压实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职责,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的实效性。
A. 应坚持定量管理为主
B. 应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
C. 应实现流程工具化、工具信息化
D. 应对部分类别风险实行全面、集中管理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第十四条各级机构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坚持定量管理为主,对各类别风险实行全面、集中管理,稳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工具化、工具信息化,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最终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A. 应以单类风险管理运行为核心
B. 应以全面风险管理运行为统领
C. 应以业务风险管理运行为基础
D. 各层次风险管理运行之间应相互独立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第八十二条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应以全面风险管理运行为统领,单类风险管理运行为核心,业务风险管理运行为基础,各层次风险管理运行之间应相互有效衔接。
A. 全覆盖
B. 独立性
C. 有效性
D. 匹配性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应遵循全覆盖、匹配性、独立性、有效性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应覆盖本机构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二)匹配性原则。应与本机构风险状况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三)独立性原则。应赋予本机构风险管理条线足够的授权、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告渠道,确保风险条线的独立性,与业务条线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应将风险管理结果应用于本机构经营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市场和宏观经济情况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性,有效抵御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
A.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B. 流动性风险
C. 信用风险
D. 战略风险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第十条 (二)市场风险。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五)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七)战略风险。指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A. 建立执行与问责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得到充分传达和有效实施
B. 建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程序和机制;
C.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保全面风险及各类别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获得充分的资源和授权
D. 聘任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 第十五条董(理)事会是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风险文化; (二)制定风险策略和风险偏好,并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 (三)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四)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 (五)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 (六)聘任风险总监(首席风险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 (七)其他相关职责。
A. 制定风险策略和风险偏好,并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
B. 建立风险文化
C. 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D. 适时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
解析:根据2023年12月4日印发的《山西省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晋农商发【2023】18号) 第十七条高级管理层承担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理)事会的决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推动风险文化建设; (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风险偏好,制定和细化风险限额; (三)建立执行与问责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得到充分传达和有效实施; (四)建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程序和机制; (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确保全面风险及各类别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获得充分的资源和授权; (六)适时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 (七)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八)对突破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 (九)其他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