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D、 留党察看
答案:B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D、 留党察看
答案:B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群众纪律
B. 廉洁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组织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撤销党内职务
D. 留党察看
解析:解析:《条例》第十四条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A. 组织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B. 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C. 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D.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刘某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
A. 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
B. 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C.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D. 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二)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
A.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B. 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C.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D.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解析:解析:《条例》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组织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组织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八十五条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第八十五条新增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
A. 组织纪律
B. 廉洁纪律
C. 工作纪律
D. 生活纪律
解析:解析:根据《条例》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组织纪律
B. 政治纪律
C. 工作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六十八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