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反工作纪律
B、 违反廉洁纪律,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C、 属于临时借用,不违反纪律
D、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反廉洁纪律
答案:D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反工作纪律
B、 违反廉洁纪律,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C、 属于临时借用,不违反纪律
D、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违反廉洁纪律
答案:D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超标准摊派费用
B. 违反有关规定收缴群众款物
C. 克扣群众财物
D. 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条例》第四十六条 党员因违犯党纪受到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取消对其的处分。
A. 撤销党内职务
B. 严重警告
C. 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九十六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B. 直接责任人员
C. 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
D. 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解析: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条。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廉洁纪律
D. 生活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
B. 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
C. 学历、学位
D. 荣誉、奖励
解析: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纠正。
A. 在处分期内中止
B. 处分不影响其党代表资格
C. 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D. 先中止,待其处分期满,自动恢复党代表资格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A. 乙的行为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甲不违反纪律
B. 乙在甲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甲知晓后不予以纠正,违反廉洁纪律
C. 甲不遵从组织安排,对乙的行为不予以纠正,违反工作纪律
D. 甲不遵从组织安排,对乙的行为不予以纠正,违反组织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