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B、 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C、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D、 为群众办理惠民补贴过程中,索取烟酒等物品
答案:D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B、 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C、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D、 为群众办理惠民补贴过程中,索取烟酒等物品
答案:D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违反生活纪律
B.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工作纪律
C.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D.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四)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五)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五)群众纪律相应条款(97-110)
A. 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B.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C.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D. 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解析:解析:《条例》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三)包庇同案人员;(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A.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B. 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C.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D.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B. 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C.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D.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解析:解析:《条例》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正确
B. 错误
A.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违反廉洁纪律
B. 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违反纪律
C. 出发点是为了工作,违反工作纪律
D. 支付的费用较少,不违反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B. 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C.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D. 不违反党的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条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严重警告
B.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 撤销党内职务
D. 开除党籍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零六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 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生活纪律
B.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生活纪律
C. 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群众纪律
D. 属于“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不违反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