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负的责任
B、 职务的高低
C、 所起的作用
D、 所得的数额
答案:AC
解析: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A、 应负的责任
B、 职务的高低
C、 所起的作用
D、 所得的数额
答案:AC
解析: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A. 政绩观、事业观、权力观
B. 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
C. 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
D. 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撤销党内职务
D.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六十二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 在处分期内中止
B. 处分不影响其党代表资格
C. 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D. 先中止,待其处分期满,自动恢复党代表资格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A. 结党营私
B. 政治攀附
C. 培植个人势力
D. 利益交换
解析:解析:《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条例》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A. 生活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五十一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A. 甲的行为属于跑官要官,违反工作纪律
B. 甲的行为属于政治攀附,违反政治纪律
C. 乙的行为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应给予其警告处分
D. 乙的行为不违反党的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解析:这道题目涉及的是关于公务员或党员在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时的纪律规定,特别是当这些活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我们来逐一分析选项,并深入理解这个知识点。
### 题干解析
题干提到“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这说明如果公务员或党员在工作中接受了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活动安排,尤其是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
### 选项分析
- **A: 警告**
警告通常是针对较轻微的违规行为,适用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警告显然不够严厉。
- **B: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比普通警告更为严厉,但仍然可能不足以应对情节严重的情况。
- **C: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这个选项表示对情节严重的行为采取较为严厉的措施,撤销职务意味着对个人的信任度大幅下降,而留党察看则是对其行为的警示和监督。这符合题干中“情节严重”的要求。
- **D: 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最严厉的处分,通常适用于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到需要开除党籍的程度,可能会涉及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 正确答案
根据题干的描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给予的处分应当是“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因此正确答案是 **C**。
### 知识点深入理解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联想一下日常生活中的类似情境。
想象一下,一个公司经理在一次商务宴请中接受了供应商的奢华招待,甚至在宴请中讨论了未来的合同。这种情况下,经理的公正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他可能会因为接受了供应商的好处而偏向于他们。这种行为在公司内部是被严格禁止的,因为它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公正性。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经理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公司可能会选择撤销他的职务,或者对他进行更严格的监督(类似于留党察看)。而如果只是一次普通的午餐,且没有涉及利益交换,可能只会受到警告。
### 总结
A.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B. 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C.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D. 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解析:解析:《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A. 留党察看
B. 撤销党内职务
C. 开除党籍
D. 严重警告
解析:解析:《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