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不予处罚”指的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不认为是违法
B、B、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C、C、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D、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
答案:AB
解析:所谓“不予处罚”即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不予追究行政处罚责任。新《行政处罚法》第30条、31条、33条规定了不予处罚制度。其第30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第31?
A、A、“不予处罚”指的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不认为是违法
B、B、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C、C、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D、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
答案:AB
解析:所谓“不予处罚”即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不予追究行政处罚责任。新《行政处罚法》第30条、31条、33条规定了不予处罚制度。其第30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第31?
A. A、除《复议法》规定以外其他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限为5天的应以5天为准
B. B、除《复议法》规定以外其他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限为90天的应以90天为准
C. C、复议申请期限全部以60天为准
D. D、《复议法》与其他法律对申请复议期限规定不一致的以其他法律的规定为准
A. A、维持决定
B. B、限期履行决定
C. C、撤销决定
D. D、确认违法决定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 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C. 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A、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 C、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A. A、真实
B. B、清晰
C. C、完整
D. D、准确
A. 正确
B. 错误
A. A、陈述
B. B、抗辩
C. C、事实、理由和证据
D. D、申辩
A. A、实施时间、程序、效力
B. B、实施要件、程序、时效
C. C、条件、程序、期限
D. D、范围、程序、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