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答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A. 情节的轻重
B. 职务的高低
C. 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D. 所得的数额
解析:解析:《条例》第二十六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A. 组织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廉洁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生活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A. 半年
B. 一年
C. 一年半
D. 二年
解析:解析:《条例》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A.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B.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C.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
D.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A. 策划、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B. 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的
C.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的
D. 策划、组织民族分裂活动的
解析: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
A. 领导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
B. 领导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
C. 直接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
D.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零八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组织纪律
B. 工作纪律
C. 政治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