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组织纪律
B、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工作纪律
C、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政治纪律
D、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答案:B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组织纪律
B、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工作纪律
C、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政治纪律
D、 干预执法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答案:B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直接责任者
B. 主要责任者
C.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D. 重要领导责任者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零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党内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B.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C.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D. 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二十三条 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B. 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
C.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D. 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组织纪律
B.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应直接开除党籍
C.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反群众纪律
D. 该村党支部委员未直接收取费用,不需要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A. 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B. 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C. 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D. 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四)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撤销党内职务
D. 留党察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条 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不按照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
B. 违反群众纪律
C. 应受到党纪处分
D.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政治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二十八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严重警告
B.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 撤销党内职务
D. 开除党籍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零六条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