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情况特殊,不予追究责任
B、 违反组织纪律
C、 应给予其党纪处分
D、 客观上有利于学生就业,不违反纪律
答案:BC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情况特殊,不予追究责任
B、 违反组织纪律
C、 应给予其党纪处分
D、 客观上有利于学生就业,不违反纪律
答案:BC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为职工谋福利,不存在违纪
B. 违规滥发补贴,违反廉洁纪律
C. 违规滥发补贴,违反工作纪律
D. 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发放补贴的行为不违反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 甲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B. 乙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C. 丙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D. 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工作纪律
D. 生活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干预司法活动,违反政治纪律
B. 说情打招呼,违反工作纪律
C. 说情打招呼,违反组织纪律
D. 属于正常行为,不违反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表决权
B. 发言权
C. 选举权
D. 被选举权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 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B. 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个人临机决定重大问题,并在事后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C. 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D. 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A. 组织纪律
B. 政治纪律
C. 工作纪律
D. 群众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A. 特权思想
B. 特权现象
C. 任何滥用职权的行为
D. 任何谋求私利的行为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 对检举人打击报复,违反组织纪律
B. 压制党员申诉,违反工作纪律
C.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
D. 违反民主集中制,违反组织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四)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 不执行司法判决,违反政治纪律
B. 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组织纪律
C. 不按规定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违反组织纪律
D. 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违反工作纪律
解析:解析:对应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其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其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手续;(二)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三)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四)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