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种瓜:技巧
B、 焊接:技术
C、 浏览:才华
D、 做诗:天赋
答案:B
解析:解析:阅读是一种技能;焊接是一门技术。因此B项正确。
A、 种瓜:技巧
B、 焊接:技术
C、 浏览:才华
D、 做诗:天赋
答案:B
解析:解析:阅读是一种技能;焊接是一门技术。因此B项正确。
A. 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B. 决定了一个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
C. 新时代以来日益成为主要的分配方式
D. 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调节机制起作用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宏观经济。经济手段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收入分配政策属于经济手段的一种,包括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志愿性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A项正确,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对前两种分配的补充,对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义,进而促进共同富裕。B项错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标准是社会道德风尚,道德风尚亦称“道德风气”,与分配方式无关。C项错误,我国的分配制度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选项表述有误。D项错误,再分配主要由政府以收入税、社会保障等形式对各个经济主体的初次分配所得进行调节,着重解决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问题。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调节的,属于再分配范畴,不是第三次分配。故本题选A。
A. 甲,17岁,被称为神童,已大学本科毕业,品学兼优
B. 乙,23岁,在中国出生,10岁父母意外死亡,后母亲改嫁德国人,12岁的乙随母亲加入德国国籍,18岁回到中国就读于某个高校,现已毕业
C. 丙,28岁,大学本科毕业,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前刑满释放
D. 丁,26岁,大学本科毕业,两年前在某私企任会计,半年前该私企业裁员,丁在裁员之列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A项错误,甲未满18周岁不符合年龄要求。B项错误,乙加入德国国籍之后已经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符合国籍要求。C项错误,丙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D项正确,丁符合公务员录用基本要求。故本题选D。
A.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B. 精准脱贫
C. 国企改革
D. 污染防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故本题选ABD。
A. 111
B. 89
C. 133
D. 67
解析:解析:颜色的交替成周期性变化,周期为9,每9个旗子中有3个黄旗。200÷9=22…2,则200个旗子中黄旗的数量为22×3+1=67个。
A. 个体对于疼痛的感受与社会应激事件有密切关系
B. 功能性磁共振技术是目前进行大脑定位的常用方法
C. 个体情绪等心理过程的改变能影响其生理反应
D. 生理与心理反应可以通过大脑产生关联
解析:解析:题中论点是:分手这类社会拒绝行为会引起他们的躯体疼痛;论据是:对分手产生反应的大脑部位与对躯体疼痛反应部位重合。若要使此逻辑推理成立,就必须要假设生理与心理反应可以通过大脑产生关联,因为如果不能够通过大脑产生关联,那么研究人员借助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观察志愿者的大脑活动的研究方法就没有意义了,分手这类社会拒绝行为会引起他们躯体的疼痛这一结论也就无法成立。因此答案选D。
A. 小王
B. 小张
C. 小李
D. 小顾
解析:解析:B项,小王和小张说法矛盾,必有一错一对,又四人中只有一人说法错误,则小李和小顾说法正确。由小李和小顾的说法可知,小顾考试通过,大家考试都通过,即小王说法正确,小张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法知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故本题错误。
A. 保安员刘某收500元停车费,不给收据
B. 田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并没有刊登
C. 某外商独资企业规定工人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
D. 某人在街道上行走,发现路边有一老人摔倒并昏迷,但却没有施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理学。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保安员应当提供收据却没有提供,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产生了法律责任。B项错误,报社没有刊登的义务,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C项正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该企业违反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因此产生法律责任。D项错误,对陌生人进行施救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不会产生法律责任。故本题选A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占据主导地位时,事物就会否定自身到达否定阶段,但到此为止,事物的发展并没有真正完成。因为事物的否定阶段只是片面地强调了事物的否定方面。因此,只有经过第二次否定,到达否定之否定阶段,前两个阶段的片面性才能得到克服,事物的矛盾也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也只有到这一阶段,事物的发展才能相对地完成。故表述错误。
A. 汉堡
B. 杜伊斯堡
C. 莫斯科
D. 鹿特丹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科技。“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是指利用南线欧亚大陆桥这条国际铁路通道,从重庆出发,经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向西过北疆铁路,到达边境口岸阿拉山口,进入哈萨克斯坦,再经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至德国的杜伊斯堡,全长11179公里的由沿途六个国家铁路、海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铁路运输通道,占据中欧班列主导地位。2016年上半年,新增满洲里和霍尔果斯口岸。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