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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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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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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张某系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一日,其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传送至外国某非法组织,被秘书李某发现,遂向侦查部门举报,张某得知行径败露,在履行公务期间乘机叛逃离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李某作为证人,因担心张某的亲属可能会报复,请求公安机关对其亲属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保护

B、 李某因为作证,经常耽误工作,因此所在单位可以扣发其奖金

C、 李某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D、 张某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答案:A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证人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且确有必要的才予以保护,并非证人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就应当保护,故而且要求是近亲属,题干中情书不准确,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没有关于奖金的说法,故此B项错,C项正确;(3)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题不符合以上情形,不属于检察院立案管辖,故此D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6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2d7a2-7c1a-2ebe-c091-00398717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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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甲是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也可以将其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2d7a2-7c1a-a691-c091-00398717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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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以下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是( ):①江城市公安局某鉴定科不具备鉴定资质。②鉴定人陈某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③江城市公安局提供的鉴定意见缺少签名、盖章。④鉴定过程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⑤某公安局王集派出所送检的检材被污染,但是具备鉴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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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犯罪嫌疑人郝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县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第一次讯问后,在甲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王某要求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会见在押的郝某,公安机关应当(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2d7a2-7c19-d4f9-c091-00398717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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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的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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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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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律师王某在担任张某辩护人期间,因帮助张某伪造证据而被立案侦查,办案机关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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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犯罪嫌疑人夏某因涉嫌强奸路人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侦查期间,夏某的家人提出夏某患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夏某进行人身检查和精神病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2d7a2-7c1a-896a-c091-00398717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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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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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方某被无业人员吴某打成重伤,方某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却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对此,方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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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74、张某系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一日,其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传送至外国某非法组织,被秘书李某发现,遂向侦查部门举报,张某得知行径败露,在履行公务期间乘机叛逃离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李某作为证人,因担心张某的亲属可能会报复,请求公安机关对其亲属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保护

B、 李某因为作证,经常耽误工作,因此所在单位可以扣发其奖金

C、 李某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关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D、 张某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答案:A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证人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且确有必要的才予以保护,并非证人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就应当保护,故而且要求是近亲属,题干中情书不准确,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没有关于奖金的说法,故此B项错,C项正确;(3)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题不符合以上情形,不属于检察院立案管辖,故此D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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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民警陶某在执行抓捕任务时,目击了黄某交易毒品的犯罪情况。其应当出庭作证

B. 陈某路过公园湖边时目击了徐某故意杀人。其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其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C. 证人甲因在某毒品犯罪案中作证,本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保障其人身安全,可允许其不出庭作证

D. 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其妻子乙目睹了整个过程,庭审期间,乙拒绝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权利义务。(1)根据《刑事诉讼法》A192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A65第一款,“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事诉讼法》A64第二款,“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保护措施不包括允许其不出庭作证,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A192第一款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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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甲是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也可以将其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强制医疗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题干中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错误本题错误。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2d7a2-7c1a-a691-c091-00398717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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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以下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是( ):①江城市公安局某鉴定科不具备鉴定资质。②鉴定人陈某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③江城市公安局提供的鉴定意见缺少签名、盖章。④鉴定过程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⑤某公安局王集派出所送检的检材被污染,但是具备鉴定条件。

A. ①②③

B. ①②③④

C. ②③⑤

D. ①②③④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鉴定。(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故此1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条文释义,同一案件的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能同时作为证人,故此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故此3不能作为定案依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故此4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5)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六款规定送检材料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才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故此5项能作为定案依据;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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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犯罪嫌疑人郝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县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第一次讯问后,在甲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王某要求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会见在押的郝某,公安机关应当( )。

A. 不予许可

B. 准予许可

C. 报同级检察机关批准是否许可

D. 由该县公安局局长决定是否许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制度、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因甲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担任辩护人,造成整个法院法官回避,故此A项正确;(2)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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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的会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会见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及时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部门。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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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侦查羁押期限自其供述真实姓名、住址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B.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不能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D.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羁押期限。(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故此A、B项表述与规定不符,不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故此C项表述与规定不符,不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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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律师王某在担任张某辩护人期间,因帮助张某伪造证据而被立案侦查,办案机关应为( )。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

D.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以外的公安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人伪造证据案的管辖问题。(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该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故此B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四)项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因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与律师之间属于对立关系,可能影响办案,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以外的公安机关进行,符合法律规定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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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犯罪嫌疑人夏某因涉嫌强奸路人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侦查期间,夏某的家人提出夏某患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夏某进行人身检查和精神病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因检查夏某的身体涉及隐私,见证人可不在场

B. 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夏某的指纹和血液,如果夏某拒绝采集,可以强制采集

C. 对夏某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如果没有超出刑事拘留期限,应当计入拘留期限

D. 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正确答案:】ACD

E. D.进行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精神病鉴定。(1)根据《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故此A项错;(2)根据《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故此B项对;(3)根据《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故此C项错;(4)根据《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故此D项错;综上,本题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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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在侦查期间会见被监视居住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和同在住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适用同样的规定

B.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C.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 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此B项正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A 、D项正确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综上,本题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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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方某被无业人员吴某打成重伤,方某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却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对此,方某( )。

A.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请求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B.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C.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公安机关的责任

D.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综上,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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