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公安机关管辖
B、 由于丙区公安机关最初受理,应当由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C、 甲区、乙区、丙区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D、 甲区、乙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丙区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多地都有管辖权的管辖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A项中,除了甲区公安机关外邱某居住地也有管辖权,故此A项错误;丙区是抓获地,抓获地无管辖权,故此B项、C项错误,甲区、乙区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有管辖权,丙区是抓获地无管辖权,故此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选ABC。
A、 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公安机关管辖
B、 由于丙区公安机关最初受理,应当由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C、 甲区、乙区、丙区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D、 甲区、乙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丙区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多地都有管辖权的管辖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A项中,除了甲区公安机关外邱某居住地也有管辖权,故此A项错误;丙区是抓获地,抓获地无管辖权,故此B项、C项错误,甲区、乙区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有管辖权,丙区是抓获地无管辖权,故此D项正确,本题是选非题,选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羁押期限延长。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综上,本题说法正确。
A. 郭某可以请其妻子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B. 郭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如果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
C. 郭某仅向办案部门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请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请其提出具体对象
D. 郭某可以委托2名辩护律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委托辩护.(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B项正确;(3)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甲县公安机关应当在徐某被押解到甲县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B. 甲县公安机关应当在徐某被执行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C. 甲县公安机关前往押解徐某时,应当在到达乙县后24小时内制作第一次讯问笔录
D. 徐某被押解到甲县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12小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留后通知家属、送看守所羁押、制作第一次讯问笔录的时效问题。(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故此AC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李某为未成年人,询问时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在场,侦查人员作出了合理的解释
B. DNA鉴定报告书缺少签名、盖章
C. 侦查人员同时询问赵某、李某而取得的证言
D. 侦查人员讯问张某后,讯问笔录没有交张某核对确认并签名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 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第二十四条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人涉嫌犯罪后的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A. 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 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 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D. 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保护、取保适用条件、随案物品处理。(1)根据《刑事诉讼法》A64第一款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A82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故此C项争取;(3)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A24之规定,“缴获毒品不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但办案部门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报请甲县人民检察院审批
B. 报请甲县人民检察院备案
C. 通知甲县人民检察院
D. 要求甲县人民检察院撤销对张某的逮捕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故此AB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禁止朱某驾驶机动车,如朱某不服仍然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没收朱某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B. 责令朱某将护照上交保存
C. 责令陈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保存
D. 在案件判决之前,对陈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法规定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A、B、C项均符合法律规定,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物证、书证合理解释后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综上,本题选对
A. 告知举报人张某向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举报
B. 向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通报
C. 接受案件后,移送监察机关
D. 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案件的移送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王某涉嫌破坏选举罪,属于职务犯罪,应当由监察机关开展调查。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