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的
B、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0人以上的
C、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D、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以下的
E、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答案:ABC
A、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的
B、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0人以上的
C、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D、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以下的
E、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答案:ABC
A. 人民至上
B. 生命至上
C. 发展
D. 安全
解析:这道题目涉及到配电安全规程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尤其是关于接地线和验电的规定。我们来逐步分析这个题目。
### 题干解析
题干提到的情况是“工作间断,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这意味着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已经离开了现场。在这种情况下,接地线的状态和验电的必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 关键概念
1. **接地线**:接地线是用来将电气设备或系统的某些部分接地,以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安全地将电流引入大地,防止电击或设备损坏。
2. **验电**:验电是指在进行任何电气工作之前,必须确认电气设备没有带电,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 题目中的说法
题目中提到“若接地线保留不变,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装设接地线”。这里的关键在于“接地线保留不变”和“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
### 正确与错误的判断
- **接地线保留不变**:在工作班离开后,接地线应该被拆除,因为在工作间断期间,设备可能会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人可能会接触到这些设备。如果接地线保留不变,可能会导致误操作或误解,认为设备是安全的。
- **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这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接地线是否保留,都必须在恢复工作前进行验电,以确保设备没有带电。
### 结论
因此,题干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在工作班离开后,应该拆除接地线,并在恢复工作前重新验电。
### 生动的例子
想象一下,你在一个实验室里工作,实验室里有一些高压电器设备。你和你的同事完成了一项实验,决定暂时离开实验室。在离开之前,你们把接地线留在了设备上,认为这样可以确保安全。
然而,实验室的门没有锁,有其他人进来了,他们不知道你们的工作已经结束,误以为设备是安全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在离开之前拆除接地线,并在你们回来之前,确保设备已经过验电,确认没有带电。
A. 工作进度
B. 协调管理
C. 危险点管控
D. 人员调配
A. 同时停电
B. 加强监护
C. 装设围栏
D. 加装绝缘挡板
解析:### 解析
根据配电安规,专责监护人在工作期间如果需要暂时离开工作现场,确实应该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且在离开前要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这是为了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和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监护人离开而导致的安全隐患或工作失误。
### 理论背景
在电力和配电行业,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专责监护人是负责确保工作现场安全的关键角色。如果监护人离开而没有适当的交接和通知,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情况:
1. **安全隐患**:其他工作人员可能不知道当前的工作状态或潜在的危险,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2. **工作中断**: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人员,工作可能会被迫中断,影响整体进度。
3. **责任问题**:在监护人离开期间,如果发生了事故,责任的界定会变得复杂,可能导致法律和道德上的问题。
### 生动的例子
想象一下,你在学校里担任班长,负责组织一次班级活动。假设你在活动进行中需要暂时离开去处理一些事情。在离开之前,你需要确保有一个同学能够接替你的职责,比如负责分发材料、维持秩序等。
如果你没有告诉其他同学你要离开,也没有指定一个同学来接替你,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 **混乱**:其他同学不知道该做什么,可能会开始随意行动,导致活动失控。
- **责任不明**:如果活动中出现了问题,大家可能会互相指责,而你作为班长却没有做好交接,责任会变得模糊。
因此,确保在离开前进行清晰的交接和通知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同伴安全的保障。
### 总结
A. 安全风险防控
B. 安全风险辨识
C. 安全风险处置
D. 安全风险治理
解析:###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的,确实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题干中提到的“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并不直接适用这一条款。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隐瞒、谎报或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通常会涉及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这些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有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责任,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 生动的例子
想象一下,一个工厂发生了小规模的火灾。工厂的安全负责人为了避免罚款和负面影响,选择隐瞒这个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给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可能会受到罚款或行政处罚。
然而,如果这个隐瞒行为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后续发生了更大规模的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这个安全负责人可能会因为玩忽职守而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这并不一定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来追究的。
### 总结
因此,题干中的说法是错误的,隐瞒、谎报或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虽然是违法的,但不一定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所规定的犯罪。正确的理解是,这些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适用刑法的条款。
A. 调度控制中心
B. 安全监督部门
C. 设备运维管理单位
D. 工区(车间)
A. 人员
B. 资金
C. 物资
D. 技术
A. 工作票签发人
B. 工作负责人
C. 工作许可人
D. 专责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