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讯问笔录应当交李某、其父亲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B、可以通知李某的父亲到场
C、讯问李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李某父亲如到场,其可以代为行使李某的诉讼权利
答案:ACD
解析:下列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女)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 ACD 解析: A. 讯问笔录应当交李某、其父亲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讯问过程中需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场或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C. 讯问李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 这是因为涉及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时,通常需要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确保讯问的合法性和尊重隐私。 D. 李某父亲如到场,其可以代为行使李某的诉讼权利 -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讯问过程中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A、讯问笔录应当交李某、其父亲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B、可以通知李某的父亲到场
C、讯问李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李某父亲如到场,其可以代为行使李某的诉讼权利
答案:ACD
解析:下列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女)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 ACD 解析: A. 讯问笔录应当交李某、其父亲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讯问过程中需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场或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C. 讯问李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 这是因为涉及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时,通常需要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确保讯问的合法性和尊重隐私。 D. 李某父亲如到场,其可以代为行使李某的诉讼权利 -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讯问过程中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A. 不得擅自
B. 不得违反规定
C. 可以自主
D. 可经单位领导批准
解析:题目解析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选择答案B是因为在涉密人员脱密期内,他们仍然受到保密规定的限制,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从事就业活动。
解析:题目解析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国国家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确实需要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部位进行保密级别的划分,但并不是所有涉及机密级别的部位都会被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保密要害部位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重要性等因素。因此,答案为错误。
A. 反光锥
B. 警用汽车
C. 清障车
D. 被查扣的汽车
解析:防撞掩体装备选择解析:防撞掩体的作用是在交通事故等情况下保护交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选项中的B、C、D分别是防撞掩体的可能装备,解析如下: B. 警用汽车:警用汽车可以作为防撞掩体,用来隔离交通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工作人员。 C. 清障车:清障车可以作为防撞掩体,用来挡住事故车辆,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D. 被查扣的汽车:被查扣的汽车可以用来作为临时防撞掩体,防止其他车辆误撞现场。虽然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选择被查扣的汽车作为防撞掩体,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使用。
A.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B. 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在主观不情愿的情况下,家人规劝陪同至公安机关投案,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C.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其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
D.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他人罪行的
解析:自首行为认定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发现、追赶、逮捕之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题干,正确的认定自首的情况包括: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选项A正确。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选项C错误,因为自首应当是对全部罪行如实供述。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他人罪行的:选项D错误,因为自首涉及的是自己的罪行,而不是他人的罪行。
A. 丁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
B. 乙向他人销售具有博彩功能的游戏机,他人从事娱乐活动
C. 丙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
D. 甲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计算机网络赌博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应按照赌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是乙向他人销售具有博彩功能的游戏机,他人从事娱乐活动。选项B正确。这是因为赌博的主要对象是参与赌博的人,而销售具有博彩功能的游戏机本身不涉及实际的赌博行为,因此不适用于赌博的处罚。
A. 60
B. 30
C. 20
D. 25
解析:辅警辞职需要提前()日向大队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钉钉上报离职审批并上传辞职报告。 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通常的管理规定,辅警辞职时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在这个情况下,提前的通知期限为30天,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
解析:题目解析 人民检察院在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前,确实需要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因此,答案选项 A 正确,而选项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