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答案:A
A. 第一位
B. 第二位
C. 第三位
D. 第四位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中国制造业规模和外汇储备在全球的地位。根据题干中的信息,中国的制造业规模和外汇储备都稳居世界第一位,说明中国在这两个方面取得了领先地位。因此,选项 A. 第一位 是正确答案。
A. 张某若拒绝快递经营单位对其身份和寄递物品的查验、检查,则快递经营单位不得为其服务
B. 快递经营单位要求对张某身份进行查验,张某不得拒绝
C. 快递经营单位要求对张某寄递物品进行开封验视,张某不得拒绝
D. 快递经营单位应当对张某的身份、快递的物品信息予以登记
解析:题目解析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快递业务涉及安全问题,应当严格管理。正确的选择是ABCD。 A. 张某若拒绝快递经营单位对其身份和寄递物品的查验、检查,则快递经营单位不得为其服务:为了确保寄递物品的安全,快递经营单位有权对寄递人的身份和物品进行查验和检查,寄递人不得拒绝合理的检查要求。 B. 快递经营单位要求对张某身份进行查验,张某不得拒绝:快递经营单位要求查验身份是为了确认寄递人的真实身份,以防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快递渠道进行恶意活动。 C. 快递经营单位要求对张某寄递物品进行开封验视,张某不得拒绝:开封验视可以确保寄递物品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避免非法物品通过快递传递。 D. 快递经营单位应当对张某的身份、快递的物品信息予以登记:登记寄递人的身份和物品信息有助于建立起一份记录,对于追踪问题和确保安全都非常重要。
A. 100
B. 200
C. 300
D. 400
解析:三级防护距离设置 题目:三级防护:在距执勤点来车方向200米外开始设置预警区,()米外开始设置警戒区。 A.100 B.200 C.300 D.400 答案:A 解析:与前一个题目类似,根据题目中的描述,要在距离执勤点来车方向200米外开始设置预警区。警戒区是在预警区之后的一段距离,距离应当更远一些。从给出的选项中,选项 A 中的100米是与预警区的距离相符,因此选择A作为答案。
A. 未经保密检查的单位
B. 经保密审查的单位
C. 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要求对委托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保密审查情况作出判断。根据题干,如果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会给予处分。因此,正确答案为 C.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因为这是与题目要求相符的情况。
A. 放任承租人从事噪声扰民的经营项目
B. 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C. 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D.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解析:题目解析 对房屋出租人的下列行为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是,根据选项分析,放任承租人从事噪声扰民的经营项目(选项A)可能对社区治安产生负面影响,但这并不涉及直接违法犯罪行为,而其他选项B、C、D都涉及对治安管理的违规,特别是C选项涉及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因此,选项A是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A. 经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B.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C. 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有碍侦查的,经办案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D. 如果存在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在拘留后不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解析:题目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的,因此说法B是正确的。其他选项中,A、C、D 的说法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的,因此都不是错误的说法。
A. 故意伤害罪
B. 绑架罪
C. 敲诈勒索罪
D. 非法拘禁罪
解析: 题目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题目中,韩某将张某挟持至自己家,威胁要砍掉张某的手,并对张某进行殴打致重伤,这明显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选项A是正确的答案。选项B描述的是绑架罪,题目中没有明确的绑架行为;选项C描述的是敲诈勒索罪,题目中没有涉及财物勒索;选项D描述的是非法拘禁罪,虽然涉及拘禁,但题目中更主要的是对张某的伤害行为。因此,选项A最符合题目情境。
解析:外国人A在中国境内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违法行为单独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答案: B 解析: 此题答案为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罚款、拘留、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描述中提到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问是否以敲诈勒索共同犯罪论处。答案选B,即错误。这是因为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并不直接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行为,因此不能以敲诈勒索共同犯罪来论处。然而,根据不同司法体系和法律规定,对于协助犯罪的行为可能会有其他的法律责任,但在这个题目中,以敲诈勒索共同犯罪论处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