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放火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玩忽职守罪
D、 失火罪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失火罪的区别。(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一的规定,放火罪的客观行为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的行为。放火的方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方式;放火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否则成立其他犯罪。甲因对扣发工资不满,主观上故意不予维修,造成火灾,发生严重损失,构成放火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甲系故意不予维修,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为,因此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渎职罪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因抽烟、点火不慎引起火灾等,成立失火罪。甲系在车间中故意不维修,造成的火灾,因此不属于失火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放火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玩忽职守罪
D、 失火罪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失火罪的区别。(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一的规定,放火罪的客观行为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的行为。放火的方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方式;放火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否则成立其他犯罪。甲因对扣发工资不满,主观上故意不予维修,造成火灾,发生严重损失,构成放火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甲系故意不予维修,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为,因此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渎职罪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因抽烟、点火不慎引起火灾等,成立失火罪。甲系在车间中故意不维修,造成的火灾,因此不属于失火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 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
C. 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
D. 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
解析:解析:①《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的是一般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坊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51条规定了相应的程序,第52条规定的是立即实施代履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由此可见,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故A选项正确。②《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本案发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如果不立即清除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可见,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防汛指挥机构不停止强制清除,故B选项错误。鼻③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要文明执法,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但是紧急情况的除外。本题属于紧急情况,所以可以在法定节假日执行,故C选项正确。④行政强制执行中的约定分阶段履行,是指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履行。本题中的情形属于立即实施代履行的情形。本案是在紧急防汛期清理河道里的障碍物,十万火急,如果约定分阶段清除,将会损害公共利益,故D选项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使用罂粟壳行为的认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均构成治安违法。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处理。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因此人民警察刑迅逼供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正确。
A. 甲故意把别人的自行车车胎扎破,情节特别轻微
B. 乙把陈某打成轻微伤,赔了药费后得到谅解
C. 丙主动投案,交代了盗窃的事实
D. 丁71周岁,诈骗他人200元钱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故此A项符合减轻处罚条件;(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故此B项符合减轻处罚条件;(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故此C项符合减轻处罚条件;(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此D项不符合减轻处罚的五种条件;综上,本题选D。
A. 将投诉情况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B. 及时出警
C. 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
D. 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督察人员在接到投诉时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九条规定,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根据上述规定A项并不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内容故不应移交其他部门处理。本题其他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职务侵占案件中共犯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故本题表述正确。
A. 合法
B. 有效
C. 全面
D. 及时
解析: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遵循的原则是合法、有效。
A. .甲市公安局采取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
B. .乙市公安局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C. .丙市公安局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D. .丁市公安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突发事件发生后①公安机关能够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处置②哪个单位能够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的部门。(1)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故此A项正确;(2)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故此B项正确;(3)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故此C项正确;(4)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 -犯罪未遂
解析:null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要从共同犯罪整体上考虑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而不能考虑每一个人共同犯罪的情形,共同犯罪有一个既遂,所有人均为既遂。(1)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本案中甲虽然告诉乙取消行动,因为丙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甲告诉乙取消行动,有中止行为,但乙未告诉丙,导致丙仍然实施了犯罪行为,甲没有能够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而不成立犯罪中止,故此B项错误;(3)根据犯罪既遂规定,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是犯罪既遂,本案中,因甲未能够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导致结果发生,属于犯罪既遂,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案中丙已实施犯罪,且已得逞,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如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执行条件,应判决准予执行
B. 应由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C.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河务局应催告A公司履行义务
D. 应向A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解析:解析:A选项,法院对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认为申请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执行,而不是作出判决。B选项,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先审查其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执行的条件。这需要由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是执行庭。C选项,申请法院执行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履行催告,并给当事人10个工作日的履行期。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D选项,非诉执行的管辖法院,从级别管辖来看,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确定,本案中的申请主体是甲区河务局,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角度,应当由申请机关所在地而不是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