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8万元
B、 乙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4万元
C、 丙擅自在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3万元
D、 丁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矿,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采矿罪的构罪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A选项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8万元,未达十万元构罪标准,故此A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B选项开采矿产品价值约4万元,C选项开采矿产品价值约3万元,均未达五万元构罪标准,故B、C项都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甲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8万元
B、 乙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4万元
C、 丙擅自在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3万元
D、 丁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矿,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采矿罪的构罪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A选项开采的矿产品价值约8万元,未达十万元构罪标准,故此A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B选项开采矿产品价值约4万元,C选项开采矿产品价值约3万元,均未达五万元构罪标准,故B、C项都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外国人拘留审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实施拘留审查,应当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24小时内进行询问。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审查。综上,本题答案为错误。
A. 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于9月2日偷得一辆自行车,他能清楚地陈述作案经过和赃物的去向
B. 乙盗窃一辆自行车,其户口本上显示已满14周岁,但其父母提供的出生证明及其在学校登记的年龄与户口本上显示的年龄不一致,证明乙不满14周岁
C. 丙被控告故意砸坏邻居家的汽车玻璃,但丙拒不承认,也无目击者
D. 丁买了工具欲盗窃戊的自行车,但没有实施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间 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之规定,故此A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规定,有证据表明乙不满十四周岁,故此B项错误;(3)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九十五条之(二)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故此c项错误;(4)丁未实施盗窃,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张某必须是法律专业毕业
B. 应当征求甲市公安局的意见
C. 张某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D. 副局长属于警官职务序列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职务序列和领导职务任免程序。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第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故此BD正确;综上,本题选BD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根据以上解释,本题是正确的。
A. 构成抢劫罪中止
B. 构成强奸罪中止
C. 构成抢劫罪未遂
D. 构成强奸罪未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形态的中止和未遂和刑法分则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1)李男有抢劫的主观故意,且已经着手实施,但因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王女没钱)未得逞,因此构成抢劫罪未遂。故A选项错误。(2)李男临时起意有了强奸的主观故意,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王女提出自己不舒服要到李男家,李男在客观条件本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因此构成强奸罪中止。故B选项正确。(3)与(1)同理,故C选项正确。(4)与(2)选项同理,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 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
C. 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
D. 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
解析:解析:①《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的是一般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坊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51条规定了相应的程序,第52条规定的是立即实施代履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由此可见,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故A选项正确。②《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本案发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如果不立即清除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可见,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防汛指挥机构不停止强制清除,故B选项错误。鼻③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要文明执法,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但是紧急情况的除外。本题属于紧急情况,所以可以在法定节假日执行,故C选项正确。④行政强制执行中的约定分阶段履行,是指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履行。本题中的情形属于立即实施代履行的情形。本案是在紧急防汛期清理河道里的障碍物,十万火急,如果约定分阶段清除,将会损害公共利益,故D选项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本题:错。
A. -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可依法申请保护措施
B. -可以通过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方式保护王某
C. -可以通过禁止特定的人与王某接触的方式保护王某
D. -保护措施不得同时超过两项
解析:【解析】 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根据法条规定,ABC正确,D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来访我国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B. 在我国的非中国公民且非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使馆技术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
C. 驻我国的外交代表
D. 在内地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外国人、外交特权和豁免权。(1)根据我国签署的有关公约和《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在我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包括来访我国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以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人员(如联合国秘书长、助理秘书长、一些国际专门机构负责人等);故此A项正确;(2)在我国的非中国公民且非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使馆技术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不属于外交人员,不享有外交特权,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有关规定,驻我国的外交代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此C项正确;(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不是外国人、也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题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