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染环境罪
B、 包庇罪
C、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 滥用职权罪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污染环境罪、包庇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滥用职权罪四大罪名的区分,考察甲的单位主体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分,考察甲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犯罪行为与包庇犯罪行为的区分。(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环境污染罪。乙构成环境污染罪,甲不构成,故此A项排除;(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这里甲虽然为乙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只有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才构成包庇罪,故此B项排除;(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C项为甲的罪名;(4)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甲的单位为社会第三方机构,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故D项排除。综上,本题选C。
A、 污染环境罪
B、 包庇罪
C、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 滥用职权罪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污染环境罪、包庇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滥用职权罪四大罪名的区分,考察甲的单位主体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分,考察甲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犯罪行为与包庇犯罪行为的区分。(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环境污染罪。乙构成环境污染罪,甲不构成,故此A项排除;(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这里甲虽然为乙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只有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才构成包庇罪,故此B项排除;(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C项为甲的罪名;(4)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甲的单位为社会第三方机构,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故D项排除。综上,本题选C。
A. 行政强制执行
B. 行政强制措施
C. 行政处罚
D. 行政催告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案中罚款200元对应的违法行为是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行政强制执行的是性质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执行,具有强制性,行政性和执行性,本案中加处罚款200元是因为违法人怠于履行缴纳行政罚款义务,加处罚款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履行缴纳行政罚款的义务,因此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强制措施不会完全剥夺当事人的权利,只是限制。本案中,采取加处罚款的形式会使当事人失去200元,因此加处罚款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催告,属于以行政的形式请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本例显然不属于催告。综上,本题选A。
A. 张某知道刘某和自己一样对同学江某有积怨,挑唆刘某如果教训了江某就送刘某一部手机。刘某果真趁黑夜用刀划伤江某
B. 陈某掌握了华某盗窃的事实,威逼华某帮自己教训同学江某,否则就告发华某。华某害怕,趁黑夜用刀刺伤江某
C. 张某酗酒后在某学校门口拦截不相识的江某,并把江某的头部砸伤
D. 陶某要谢某为其理发,谢某以下班为由拒绝,陶某殴打谢某逼其理发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故A项张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2)同上理由,B项构成故意伤害;(3)C项张某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故此C项不构成故意伤害;(4)D项不构成强迫交易,属于故意伤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综上,本题选正确。
解析:解析: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包含人民主体理念。人民主体理念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与核心价值,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A. 公安派出所民警甲43周岁,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应当退休
B. 公安派出所民警乙已满60周岁,已达退休年龄,虽然身体硬朗,也应当退休
C. 公安派出所民警丙已满50周岁,虽不满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可以申请退休
D. 公安派出所民警丁已满55周岁,虽不满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可以申请退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的退休。(1)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故此A项正确;(2)同上,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故此C项正确;(4)《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戚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公安派出所仍有权对其给予处罚
B. 郑某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C. 公安机关应当再次进行调解
D. 戚某态度不好,公安机关应当对戚某加重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故此A项正确;(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规定,故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故此C项不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违法嫌疑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违法嫌疑人提出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牵连犯认定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贩卖毒品,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本题答案为错。
A. 医疗事故罪
B. 非法行医罪
C. 生产、销售假药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答题者对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诈骗罪的罪名之间的区别。(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务人员,曹某不是合法医务人员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行医罪名需情节严重,本案中曹某治病行为未造成患者残疾、组织损伤、未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等情节严重行为,故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故此B项错误;(3)生产、销售假药罪主要行为为生产、销售假药,本题中未发现曹某生产、销售假药,故此C项错误;(4)本案中曹某隐瞒自身不懂医术事实,虚构会行医事实,诈骗患者财物,构成诈骗罪。综上,本题选D
A. -甲教唆乙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结果乙口头允诺,但实际只是去丙家盗窃了一台彩电,则甲不构成教唆犯
B. -甲、乙共同约定实施盗窃行为,在盗窃得逞之后,甲临时起意,向乙使了个眼色,乙心领神会放了把火毁灭现场,致使大量财物被烧毁,则甲构成放火罪的教唆犯
C. -甲已经打算实施杀人行为,但是还在犹豫之中,乙见状给甲打气,鼓励甲实施,结果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则乙构成教唆犯
D. -甲对乙说:“你去犯罪吧!”结果乙实施了抢劫行为,则甲构成教唆犯
解析:null本题考察教唆犯的构成。《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甲教唆乙实施杀害丙,乙没有实施,甲构成教唆犯,由于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对甲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此A选项错误。(2)甲向乙使眼色,目的就是让乙放火毁灭现场,乙实施了甲教唆的行为,放火致使大量财物被烧毁。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此甲构成教唆犯。故此A选项正确。(3)教唆犯是指唆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甲已经打算实施杀人行为,即已经产生犯罪意图,乙鼓励甲实施,应当认为乙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按一般共同犯罪的从犯处理。故此C选项错误。(4)教唆他人犯罪,要主观上应当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故意内容应当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实施犯罪而进行教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犯罪为行的发生。本题甲对乙说你去犯罪吧,无法体现出甲有教唆的故意。故此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甲在不满18周岁时犯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应当予以封存,免除当事人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