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寻衅滋事罪
B、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C、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D、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寻衅滋事罪的的主观动机一般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逞能显势、寻求刺激、殴打无辜、横行霸道等。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主观动机明确为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故王某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2)【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而本案中王某的目的不是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而是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故王某的行为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3)本案中王某是“法轮功”的骨干成员,纠集数十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到某市人民法院附近公开进行邪教滋事活动,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法轮功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一条规定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王某的行为定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二条第二款(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的规定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王某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4)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不符合该罪规定。故综上本题选C。
A、 寻衅滋事罪
B、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C、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D、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寻衅滋事罪的的主观动机一般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逞能显势、寻求刺激、殴打无辜、横行霸道等。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主观动机明确为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故王某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2)【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而本案中王某的目的不是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而是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故王某的行为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3)本案中王某是“法轮功”的骨干成员,纠集数十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到某市人民法院附近公开进行邪教滋事活动,企图干扰审判工作。法轮功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一条规定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王某的行为定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二条第二款(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的规定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王某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4)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不符合该罪规定。故综上本题选C。
A. 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B. 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
C.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D. 以向境外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A. -非法经营罪
B. -销售假药罪
C. -销售伪劣产品罪
D. -滥用职权罪
解析:nul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本案中,医院不属于国家机关,刘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不符合。因此,D选项错误。
A.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胡某无罪的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B. 侦查人员扣押胡某的电子邮件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
C. 侦查实验必要时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
D.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可以冻结胡某的股票、存款,其中股票可以重复冻结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措施。(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 之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故此A项正确;(2)《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2条之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故此B项错误;(3)《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1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进行侦查实验,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故此C项错误;(4)《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2条,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小李明知是毒品,而冒充头痛粉给小张服下,其行为符合欺骗的特征。所以是错。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规章
D. 以上都无权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由此可知,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A. 甲的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数罪并罚
B. 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两个行为,但由于两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论处
C. 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两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 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数罪并罚、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知识点。(1)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定拐卖妇女罪,故此A项错误;(2)收买与拐卖,不具有必然的牵连关系,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五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D
A.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B. 贩卖毒品罪
C. 容留他人吸毒罪
D. 职务侵占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私自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刘某为牟利,将自己管理的毒品卖给钟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故此B项正确。A、C、D均明显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韩某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B. 韩某的年龄是15周岁的证据
C. 韩某是精神病人的证据
D. 韩某的犯罪动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律师权利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1)A项不在犯罪现场正确;(2)B项中盗窃案件主体要求16周岁以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故此B项正确;(3)C项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故此C项正确;(4)D项不属于告知范围,故此D项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自其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务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A. 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可以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B. 若王某使用小张的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则其行为构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C. 无论何种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D. 若王某使用小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则可能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居民身份证使用的法律责任。(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故此AB项违反法律规定;(2)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故此C项错误,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2)根据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