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 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 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解析:(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张某与何某无盗窃的共谋,故只有张某有盗窃预谋以及犯罪行为,故构成盗窃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的情形”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何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张某并无信用卡诈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故此B项错误;(3)根据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无论是在机器上使用还是在柜台上使用都定盗窃罪,故嫌疑人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无论是在机器上使用还是在柜台上使用都定盗窃罪,故张某构成盗窃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 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 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解析:(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张某与何某无盗窃的共谋,故只有张某有盗窃预谋以及犯罪行为,故构成盗窃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的情形”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何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张某并无信用卡诈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故此B项错误;(3)根据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无论是在机器上使用还是在柜台上使用都定盗窃罪,故嫌疑人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无论是在机器上使用还是在柜台上使用都定盗窃罪,故张某构成盗窃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国家对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
B. 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
C.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所制造的民用枪支,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配售
D.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制造民用枪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七条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不得超过限额制造民用枪支,所制造的民用枪支必须全部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配售,不得自行销售。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应当在配售限额内,配售指定的企业制造的民用枪支。,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孙某乘坐火车与邻座赵某交谈甚欢,与其饮酒,赵某趁孙某不注意将安眠药倒入孙某的啤酒中,孙某饮后昏睡。赵某便将孙某随身携带的行李拿走
B. 李某拦截某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对司机实施抢劫
C. 钱某登上没有商业运营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客车,对乘客进行抢劫
D. 谢某在公共汽车晚班停运后,在车上对准备下班的售票员进行抢劫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犯罪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2号)中的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拦截运营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但不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特定人员实施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根据上述规定,A选项中赵某在火车上通过安眠药来麻醉孙某进而劫取财物,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A项不选;(2)根据上述规定,B选项中李某拦截接送学生的校车,对司机实施抢劫,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B项不选;(3)根据上述规定,C选项中钱某对从事旅客运输大客车上的乘客进行抢劫,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故此C项不选;(4)根据上述规定,D选项中公共汽车晚班已停运,不在运营状态下,不符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构成要件,故此D项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综上,本题选D。
A.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应当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 如果李某同意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 强制检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身检查程序。(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故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甲趁同事上卫生间拿走同事包里的300元钱
B. 乙是公司会计。某日,利用其保管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现金1000元
C. 丙自制了螺丝刀,准备偷自行车,在街上寻找目标时被查获
D. 丁是某公司保安。某夜,趁公司无人,将公司财务室的600元现金拿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与职务侵占的区别。(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故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故乙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丙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的行为。故C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丁的行为属于盗窃的行为。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不予处罚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有价证券诈骗罪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商场购物券,是商场自行发售的购物券,并不属于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不符合价证券诈骗罪中特殊犯罪对象的要求,所以题目中定性为有价证券诈骗罪错误。本案中,任某伪造商场购物券,当做真实的购物券销售给顾客,其行为定性为诈骗罪。
解析:【解析】《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执法实践中要求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法律效果是前提和基础,社会效果是内在要求,政治效果是底线。
A. 怀孕的朝鲜妇女
B. 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越南妇女
C. 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尼日利亚人
D. 65周岁的利比亚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拘留审查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殴打他人
B. 扰乱单位秩序
C. 寻衅滋事
D. 殴打他人与扰乱单位秩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殴打他人、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陈某因琐事殴打甲,无寻衅滋事和扰乱单位秩序的主观故意,故此A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陈某的行为并未对学校的秩序造成影响,故此B项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陈某因纠纷殴打甲,不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陈某的行为并未对学校的秩序造成影响,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某化工厂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B. 某鞭炮生产企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C. 某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然要求进行煤炭生产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 某电力工程公司是某大型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改变施工方案,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10人伤亡。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危害公共安全罪知识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化工厂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鞭炮生产企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然要求进行煤炭生产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电力工程公司是某大型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改变施工方案,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10人伤亡,其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并非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