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若甲制作了这些传单,那么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
B、 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且尚未传播,其行为以犯罪预备处理
C、 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其在传播过程中被查获,则以犯罪未遂处理
D、 若甲没有制作传单,但部分传单已经被传播出去,则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处理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及时解释。(1)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1.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的;故甲的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第五条:为了传播而持有、携带,或者传播过程中被当场查获,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标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尚未传播的,以犯罪预备处理,(三)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传播过程中被查获的,以犯罪未遂处理;(四)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部分已经传播出去的,以犯罪既遂处理,故A、B、C、D正确。
A、 若甲制作了这些传单,那么其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
B、 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且尚未传播,其行为以犯罪预备处理
C、 若甲没有制作这些传单,其在传播过程中被查获,则以犯罪未遂处理
D、 若甲没有制作传单,但部分传单已经被传播出去,则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处理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及时解释。(1)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1.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的;故甲的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第五条:为了传播而持有、携带,或者传播过程中被当场查获,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标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尚未传播的,以犯罪预备处理,(三)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传播过程中被查获的,以犯罪未遂处理;(四)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部分已经传播出去的,以犯罪既遂处理,故A、B、C、D正确。
A. 2人
B. 3人
C. 4人
D. 5人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正确。
A. 警告,并责令改正
B. 拒不改正的,处以拘留
C. 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D. 刑事拘留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故此A项正确;(2)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故此B项正确;(3)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故此C项错误;(4)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A.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B. 乙属于犯罪预备
C. 乙属于犯罪中止
D. 乙没有杀害丙,所以对甲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形态和共同犯罪相关理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使教唆者没有实施其教唆的犯罪行为,教唆犯也属于共同犯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题中乙已经处于着手实施阶段,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中乙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忍下手”主动放弃犯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即使乙没有杀害丙,对甲仍应当予以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甲在一洗浴中心与明知不满14周岁的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B. 乙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构成强迫劳动罪
C. 丙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 丁采用了爆炸的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了公共安全,应认定为爆炸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强奸罪、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爆炸罪、决水罪的知识点。(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故此C项错误;(4)丁采用爆炸的方法决提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决水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
A. 因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对方某应从重处罚
B. 陈某为本案复议第三人
C. 方某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 因方某申请行政复议,应暂停行政拘留决定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殴打未成年人不属于从重处罚情形,A错误。本案中方某是申请人,陈某的儿子是第三人,陈某本人不是受害人,也不是行政相关人,与被诉行为之间没有行政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方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D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 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 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即可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 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解析:解析:AC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扣车行为是对彭某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退回被扣的汽车是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解除,是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后的必然行为,并不能视为对扣车行为的违法性确认。B项:《行政强制法》第10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D项:《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二)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问题。根据《刑法》188条第一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名要求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客观上为他人出具的是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根据题目“殷某以交通银行某分行的名义为朱某、张某属下企业开出14份虚假的《信托(委托)存款合同》”可知殷某能以该银行名义开出虚假存款合同(注意是开出,而非伪造),故殷某应为该行工作人员,该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应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追诉。
A. 陈某可以同时为朱某、谢某提供辩护
B. 甲省公安厅可以指定乙市丙区公安局对陈某立案侦查
C. 甲省公安厅可以对陈某立案侦查
D. 丁市公安局被甲省公安厅指定对陈某管辖后,侦查终结应当向甲省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制度,管辖制度。(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对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者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更换辩护律师。的规定,A选项中一名律师同时为同案的两名嫌疑人辩护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B选项中指定办案机关的下级部门办理不正确故此B项错误;(3)根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规定,由甲省公安厅立案侦查正确,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规定,甲省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