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占罪和盗窃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本案路过此处的乙看见地面上有一只金镯子,以为是谁不慎遗失的,主观上无盗窃故意,认为是他人遗忘物而持有,继而非法占为已有,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故答案为对。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占罪和盗窃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本案路过此处的乙看见地面上有一只金镯子,以为是谁不慎遗失的,主观上无盗窃故意,认为是他人遗忘物而持有,继而非法占为已有,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故答案为对。
A. 甲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倾倒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B. 乙排放的污染物中,汞的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倍以上
C. 丙非法排放危险废物3吨
D. 丁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处置放射性废物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污染环境罪的构罪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A选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D选项自然保护区外围而非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故此A、D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B选项1倍以上而非3倍以上,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C选项排放危险废物三吨,故此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必考虑情理
B. 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保证程序公正即可达到实体公正
C. 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D. 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的价值。(1)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故此A项错误;(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密切的联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不能仅仅保证程序公正而忽视实体公正,故此B项错误;(3)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故此C项正确;(4)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普通与特殊的关系,首先必须强调法制的统一性,同时,又必须考虑到我国地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群体间发展很不平衡的事实,需要对特殊地域以及特殊群体或个体作出必要的区别华对待,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盗窃嫌疑人辨认盗窃现场时,由一名民警、两名辅警以双人夹带的方式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B. 报案人报案时提供的证据,由一名民警带领一名辅警进行接收
C. 公安机关在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时,由一名民警带领一名辅警开展,并全程录音录像
D. 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盗窃案件时,由一名民警与嫌疑人的父亲一起对嫌疑人制作询问笔录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关于两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应当由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人民警察实施,严禁警务辅助人员违规参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应当严格落实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的要求,对接报案、接受证据、信息采集、送达文书等对当事人影响较小的办案辅助工作,可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综上,本题选ACD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A. 可以中止执行决定
B. 可以改变决定的执行
C. 必须服从决定
D. 可以暂缓执行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故此A项、B项、D项均表述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八条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选CD。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题正确。
解析: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故此本题错误。
A. 窝藏罪
B. 抢劫罪
C. 包庇罪
D. 伪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理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内容中魏某和刘某系事先同谋类的共犯,在犯罪之前两人事先进行了共谋,对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都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刘某在事先明知魏某要去抢劫的情况下承诺给予魏某庇护,事后对魏某的犯罪行为都给予了逃避处罚的帮助,故刘某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
A.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B.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 贷款诈骗罪
D.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贷款诈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但本案的张某是在履职且越权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提供担保。故此A项错;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的不合格商品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虽然张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但张某是为王某提供担保,不属于上述所列三种情形之一,故此B项错;(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但本案是张某为朋友王某以公司为王某提供担保,没有诈骗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行为。故此C项错;(4)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案张某以国有公司的财产为朋友王某越权利用职务之便提供担保,是滥用职权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故此D项正确;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