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单位犯罪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规定: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综上,本题选对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单位犯罪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规定: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综上,本题选对
A. 张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 张某、李某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C. 李某必须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D. 张某应当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1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二款: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本案中张某被行政拘留,其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不需要李某同时申请或必须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对前款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A。
A. 该案应于3月31日之前作出处理
B. 如案情重大、复杂的,经甲县公安局批准,可以延长30日
C. 如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市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 张某3月2日逃跑,时至6月10日被乙派出所查获,乙派出所不能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故此A项当选;(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故此B项当选;(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故此D项不当选;综上,本题选AB
A. 参加恐怖组织罪
B. 偷越国(边)境罪
C. 非法出境的违法行为
D.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吐某为加入恐怖活动组织,偷越国境的,其行为触犯了偷越国(边)境罪,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哪些情况下将了解的信息告知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规章
D. 以上都无权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由此可知,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A.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B.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当撤销案件
C.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法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D.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肖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终结和撤销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诉法》第十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故B错误。
A. 剧毒农药
B. 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C.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D. 易燃危险化学品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综上,本题选BC
A. A省监察委员会
B. B市监察委员会
C. D市监察委员会
D. 双方协商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监察委员会的管辖。根据《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本题中两个地级市监察委员会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未A省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确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扰乱单位秩序和扰乱公共秩序的区别。根据治管法23条第一款第(1)项以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治管法23条第一款第(2)项以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王某扰乱的是广场的公共场所秩序,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A. 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B.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C. 国务院公安部门可以将该境外非政府组织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
D. 对该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外人员,可以依法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驱逐出境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登记证书或者取缔临时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煽动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的;(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三)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四)从事或者资助政治活动,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的;(五)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故此B项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错误,应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境外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可以依法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2)A、C、D中表述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故A、C、D正确,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