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乙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且未造成丙死亡,故乙成立故意杀人中止,因为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乙应当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与乙共谋杀丙,且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甲的望风行为因为乙放弃杀害丙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发生因果作用,故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甲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乙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且未造成丙死亡,故乙成立故意杀人中止,因为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乙应当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与乙共谋杀丙,且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甲的望风行为因为乙放弃杀害丙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发生因果作用,故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甲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如接到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B.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11栋所有户承担责任,对丁阿姨孙女予以补偿。
C. 11栋一楼住户表示自己楼层极低,石块不可能由一楼掉落,一楼住户不应承担责任。
D.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解析:解析: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A、C、D正确,B选项未排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部分住户。
A. -民警甲枪法好,能够确保不伤及他人
B. -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会使犯罪分子乙逃离
C. -狙击手丙具备有利地形等条件
D. -民警丁眼看着犯罪嫌疑人欲点燃炸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在群众聚集场所可以使用武器的特殊情形。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第二项: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A、B、C三项里面的情况不使用武器均不会引起更严重的危害。D项在人群点燃炸药显然比使用武器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故本题选D。
A. 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B.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C. 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D. 以上都不对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故此A选项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十五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因此,民警依法使用武器造成相关后果的的,应当是“补偿”,若是违法使用武器的,则是“赔偿”。本题答案为错误。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中,除“5日”和“7日”是指工作日外,其余的日期均包含节假日内。因此,A选项中所说的“10日”不是指工作日。
A. 不予许可
B. 准予许可
C. 报同级检察机关批准是否许可
D. 由该县公安局局长决定是否许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阶段的辩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王某显然不是律师,因此侦查阶段不能座位辩护人。故A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A.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B.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 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 属于一般安全事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三个罪名的区别,构成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区别。(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题中,某施工队属于建设单位,私自将水泥标号降低,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交付不久坍塌,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死亡2人,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故此,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正确选项为A项;(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只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本题中,在生产、作业中没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故此B项为错误选项;(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只有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题中,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故此C项为错误选项;(4)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些事故不是因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原因,也不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的原因,也不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原因,故此D项为错误选项;综上,本题选A选项。
A. 交通肇事罪
B. 盗窃罪
C. 信用卡诈骗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交通肇事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甲醉酒后将行人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此A项当选;(2)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甲的行为属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故此B项错误,C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甲以乙的身份证办理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8000元,构成诈骗罪,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ACD。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盗窃罪
C.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D. 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盗窃罪的不同。(1)根据题义,丁欠银行贷款未还的案件尚未判决,丁某案值20万汽车被法院依法扣押,丁潜入法院院内,用备用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开走,并如实告知法院。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非法处置达到情节严重,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故A选项错误;(2)盗窃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有很大不同。首先,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一般公私财物,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对象是特定的,是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次,犯罪客体不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财产处置活动,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后,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主观目的多种多样,并非都是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而盗窃罪的主观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故选项B错误。(3)本案尚未判决执行,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选项C错误。(4)理由同(1)故选D。综上所述,选D。
A. 决定停止游行,解散队伍
B. 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C. 与申请游行的负责人商量后改变游行时间
D. 决定改变游行的方式和人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发》二十一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发》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故此B项正确,A、C、D三项均错误;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