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土产公司B县
B、 某危险品运输公司B县
C、 某鞭炮生产厂B县
D、 某危险品运输公司D县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综上,本题选A
A、 某土产公司B县
B、 某危险品运输公司B县
C、 某鞭炮生产厂B县
D、 某危险品运输公司D县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综上,本题选A
A. 某幼儿园为了节约成本,给入园的小朋友食用劣质大米
B. 某旅馆因容留卖淫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但该旅馆不思悔改,继续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后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
C. 某公章刻制点违规刻制假公章,被公安机关处罚,后再次刻制假公章被公安机关查获
D. 某典当行老板以丢失财物为由搜查单位员工身体和随身物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许可证的情形。(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因幼儿园许可证不是公安机关发放的,故此A项错误;(2)(3)(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故此B、C项正确;D项某典当行老板非法搜查身体,侵犯的是他人人身权利,并非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本案属于张老师自己紧张导致摔倒受伤,小陈不承担赔偿责任。
B. 金毛犬未接触到张老师,张老师的损伤与小陈的遛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C. 对于张老师所受损伤,小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 张老师自己跑到金毛犬附近,属于重大过失,小陈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本案中,球场属于公共场所,金毛犬属于大型犬类,小陈未对金毛犬系牵引绳,任其活动,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且该行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虽然金毛犬未与张老师发生直接肢体接触,也属于加害行为。同时,球场属于专门运动场所,一般人不会预料到自己会在球场遇到金毛犬,运动中突遇恐惧情形,容易导致损害,所以金毛犬在球场活动与张老师遭受损伤存在因果关系(故B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故A、D错误,C正确。
A. 张某服刑的监狱
B. 甲县公安局
C. 张某服刑的监狱和甲县公安局
D. 张某服刑的监狱的上一级监狱管理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确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张某在服刑期间逃脱属于监狱内犯罪,由监狱行使侦查权;其逃脱至甲县再次实施强奸犯罪时被抓获,甲县属于主要犯罪地,故甲县公安局应为此案的侦查机关。综上,本题选B。
A. 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
B. 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
C. 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
D. 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B是行为发生地,C是居住地,所以应选B、C
A. 继续盘问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B.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24小时
C. 对张某继续盘问,须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D. 对张某可不经当场盘问、检查而直接将其带至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故继续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故此B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故此C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故继续盘问的前提是当场盘问不能排除违法嫌疑才可适用,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应当由乙、丙各继承50%
B. 应当全部由丙继承
C. 应当首先用于支付丙照顾甲的报酬
D. 可以适当分给丙
解析:解析: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本题中,甲并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其兄弟(乙的父亲)先于甲而死亡,其侄子乙可以代其父亲之位继承甲的遗产。因丙无法定继承人资格,故无权继承甲的遗产。故AB均错误。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题中,邻居丙对被继承人甲扶养义务较多,可以依法分得适当的遗产。丙为甲操办后事支出的费用,可以请求通过遗产来偿付,但丙并无法定的报酬请求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A. 甲18岁生日当天杀死与其同居的女友后逃跑,23岁被抓获审判
B. 乙18岁生日第二天与刘某发生口角后将刘某杀死
C. 丙(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为逃避被判处死刑,羁押期间与律师通谋,在律师会见时发生性关系而怀孕
D. 丁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审判期间自然流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我国刑法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1)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甲犯罪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不能适用死刑(18周岁是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时以后为满18周岁),甲生日当天实施犯罪,未满十八周岁,故此A项不可以适用死刑;(2)乙18岁生日第二天故意杀人,乙犯罪的时候已满18岁,犯故意杀人罪,属罪行极其严重,可以适用死刑,故此B项适用死刑;(3)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仅是法院审理的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故丙是怀孕的妇女,此C项不可以适用死刑;(4)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根据1998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应死刑。故此D项不入选;综上,本题选B
A. 甲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 乙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 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 丁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缓刑的适用情形、撤销情形、考察机关等。(1)根据刑法第72条、73条、74条、75条、76条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实施部门为司法部门。综上,本题选ABC。
A. 扰乱单位秩序
B. 阻碍执行职务
C. 故意损毁财物
D. 扰乱公共秩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村委会能否构成单位。(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项之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项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B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C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此CD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