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剧毒农药
B、 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C、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D、 易燃危险化学品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综上,本题选BC
A、 剧毒农药
B、 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C、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D、 易燃危险化学品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综上,本题选BC
A. 应由王某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 应由王某赔偿,因为其是刑警,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 应由公安局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
D. 应由公安局赔偿,因为王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王某开枪的行为是出于个人恩怨并不是在执行公务,明显违反使用武器、警械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五十条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显然只有在依法执行公务造成公民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公安机关赔偿。而王某并不是执行公务,而是出于个人恩怨的原因违反规定使用武器,不应由公安机关赔偿,应由王某个人赔偿。故CD错误。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本题中王某虽然是刑警,但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期间,人民警察遇到公民身人、财产受到侵犯的都要求上前制止,这是人民警察的职责义务,故B选项错误。本题先A。
A. 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甲市某保安公司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因该公司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经责令后及时改正,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不予处罚
B. 乙因盗窃一份价值38元的外卖被公安机关抓获,乙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陈述一年前曾盗窃过其好友的一辆电瓶车(价值1000元),其好友并未报警,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不予处罚
C. 丙在回家途中,天空突然下起大雨,为尽快回家,遂将丁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自行车骑走,后在途中将该车辆丢弃在半路,次日丁报警,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辩称只想临时借用一下自行车,并不想将自行车占为己有。因丙的辩解过于苍白,公安机关以盗窃对丙做出行政处罚
D. 戊某(13周岁)和己某(12周岁)系同学,二人在校期间因口角发生打架,公安机关在通知双方家长到场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对二人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予处罚的情形。(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故此A项正确;(2)初次违法”,是指行为人第一次实施公安行政违法行为。对行为人虽不是第一次实施公安行政违法行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初次违法”:(一)此前行为已过法定追究时效的;(二)本次行为距此前行为被依法处理之日已超过2年的;(三)本次行为与此前行为不属于同一种类违法行为的。同一种类违法行为,是指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等。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行为的,分别在不同法律规制的范围确定初次违法。故此B项正确;(3)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C选项中丙并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故此项错误;(4)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戊某和己某均不满十四周岁,应当不予处罚。综上,本题选AB
A. 张某家在山区,常年在外地打工,春节不能回家,为了给儿子送礼物,特地买了城里孩子玩的烟花放入纸箱,通过邮局邮寄回家
B. 李某赶集办年货买了些鞭炮,搭乘小巴车回家
C. 徐某将一箱冷光烟花通过火车托运给另一个城市的客户
D. 托运人张某给邻县的客户送货,认为距离较近,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故A选项邮寄烟花违反条例规定,B选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小巴车(公共交通工具)违反条例规定,C选项通过火车托运冷光烟花违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章,D选项托运人张某给邻县的客户送货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所以ABCD四选项均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综上,本题选ABCD
A. 陶某会见谢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陶某会见谢某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无须公安机关审查
C. 陶某会见谢某时,侦查人员可以进行监听
D. 侦查期间陶某不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对于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其更换;不具有相关情形的,应当许可。故此B项错误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查验公安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故此A项正确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C,D项错误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处断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依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七)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之二规定之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小张明知小刘实施网络诈骗,而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小张构成诈骗罪共犯,因诈骗数额为20万,属于数额巨大,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罚重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故小张应依照诈骗罪处罚,因此,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抢夺罪和转化型抢劫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盗窃行为一段时间后,偶然被被害人发现的,不宜认定为“当场”。故本题答案为错。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哪些情况下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需附卷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对辩护律师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有关证据应当附卷。
解析:解析: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A. 邓某非法行医,被卫生部门行政处罚1次后,再次被查获
B. 欧某非法行医,造成李某感冒病情加重
C. 欧某非法行医,造成李某右手残疾
D. 邓某在某地非法行医1个月,后被卫生部门查获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行医罪的追诉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中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之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认定为情节严重,故此A项不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感冒病情加重不属于情节严重范畴,故此B项不选;(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认定为情节严重,故此C项选择;(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中没有规定以非法行医时间节点来认定,故此D项不选;综上,故此题选C
A. 陈某构成抢劫罪
B. 陈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C. 黄某构成抢劫罪
D. 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根据《刑法》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陈某应定抢劫罪,对黄某应定故意杀人罪,故此A项正确,B项错误,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