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故A县公安局6月5日收到乙公司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申请后要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允许电话通知。综上,本题选错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故A县公安局6月5日收到乙公司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申请后要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允许电话通知。综上,本题选错
A. 小王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处罚作出之日起60日内
B. 小王可以向A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 小王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 小王可以向B公安派出所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故此A项说法正确;(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此小王可以向A县公安局或A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D项错误;(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此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对甲不能判死缓
B. 对甲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C. 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D. 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null根据《刑法》第17、49条之规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综上,本题选ACD。
A. -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可依法申请保护措施
B. -可以通过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方式保护王某
C. -可以通过禁止特定的人与王某接触的方式保护王某
D. -保护措施不得同时超过两项
解析:【解析】 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根据法条规定,ABC正确,D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综上,本题选正确。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盗窃罪
C.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D. 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盗窃罪的不同。(1)根据题义,丁欠银行贷款未还的案件尚未判决,丁某案值20万汽车被法院依法扣押,丁潜入法院院内,用备用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开走,并如实告知法院。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非法处置达到情节严重,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故A选项错误;(2)盗窃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本质上有很大不同。首先,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一般公私财物,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对象是特定的,是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次,犯罪客体不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财产处置活动,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后,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主观目的多种多样,并非都是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而盗窃罪的主观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故选项B错误。(3)本案尚未判决执行,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选项C错误。(4)理由同(1)故选D。综上所述,选D。
A. 乙县公安局
B. 乙县公安局督察长
C. 甲市公安局
D. 甲市人民检察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期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乙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是甲市公安局故C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不构成犯罪
B.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不构成犯罪
C. 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 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分,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知识点。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利率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163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164条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甲、乙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丙各10万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乙各10元人民币,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A、B、D错误,C正确。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认定以及《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问题。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之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本案造成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未达立案追诉标准。另《刑法》139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未规定单位犯罪。综上:本题答案为错。
A. 法律一经公布,即产生法律效力
B.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都是由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 法律原则上没有溯及力
D. 为了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可以选择在特定范围内公布法律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效力。(1)某些法律会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故此A项错误;(2)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了各个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故此B项错误;(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人们无法在预测当下的行为会不会违反未来的法律,故此C项正确;(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说明法律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