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在小区散布黄某嫖娼的事实,甲构成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 乙捏造黄某嫖娼的事情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丙在互联网冒用已婚女子刘某的身份发征婚广告,并附上刘某的手机号码,刘某经常接到询问电话,苦不堪言,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丁与邻居蒋某有隙,驱使其饲养的狗咬伤蒋某。丁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侵犯隐私、诽谤、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侮辱是指以暴力、辱骂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将所知悉黄某嫖娼的事实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而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乙捏造黄某嫖娼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散布隐私是指以各种方式将知悉的他人的隐私传播于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丙将刘某的个人信息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丁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论处,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甲在小区散布黄某嫖娼的事实,甲构成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 乙捏造黄某嫖娼的事情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丙在互联网冒用已婚女子刘某的身份发征婚广告,并附上刘某的手机号码,刘某经常接到询问电话,苦不堪言,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丁与邻居蒋某有隙,驱使其饲养的狗咬伤蒋某。丁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侵犯隐私、诽谤、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侮辱是指以暴力、辱骂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将所知悉黄某嫖娼的事实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而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乙捏造黄某嫖娼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散布隐私是指以各种方式将知悉的他人的隐私传播于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丙将刘某的个人信息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丁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论处,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污染环境罪
B. 包庇罪
C.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 滥用职权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污染环境罪、包庇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滥用职权罪四大罪名的区分,考察甲的单位主体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分,考察甲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犯罪行为与包庇犯罪行为的区分。(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环境污染罪。乙构成环境污染罪,甲不构成,故此A项排除;(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这里甲虽然为乙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只有在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才构成包庇罪,故此B项排除;(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C项为甲的罪名;(4)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甲的单位为社会第三方机构,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故D项排除。综上,本题选C。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此CD项说法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认定问题。根据《治管法》第70条之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高某并不知道甲、乙、丙、丁在其茶馆打麻将赌博,虽然未赌博提供了场所和工具,但未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A. 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从一重处断
B. 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 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 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并罚
解析: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分以及罪数关系。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因此,甲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绑架罪侵犯的法益是人质的行动自由和身体安全,主观上只要求具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甲意图勒索钱财,虽未勒索到财物,但不影响绑架罪已经成立。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题干中甲拐骗男孩时并非以出卖为目的,而是因无法勒索财物后另起出卖的犯意,因此,按罪数理论,对甲应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故此A、B、C项均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综上,本题选对
A.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具有公务配枪资格的李某
B. 牧区牧民李某将自己配置的猎枪借给陈某打猎,陈某不慎将枪支遗失
C.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李某致使李某使用时枪支走火,造成陈某轻伤
D. 射击运动员钱某将自己配置的运动步枪借给无业人员孙某打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出借枪支罪。(1)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李某有公务配枪资格,故此A项不选;(2)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B项当选;(3)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C项当选;(4)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射击运动员钱某不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BC。
A. 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B.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
C. 会同有关部门对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公民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D. 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的职责。(1)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故此A项表述正确;(2)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故此B项表述错误;(3)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故此C项表述正确;(4)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故此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选ACD。
A. 200元
B. 300元
C. 500元
D. 1000元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当场处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民警察退休。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应当享受必要的治疗、康复,其中被评定残疾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故本题错误
A. 本案属于张老师自己紧张导致摔倒受伤,小陈不承担赔偿责任。
B. 金毛犬未接触到张老师,张老师的损伤与小陈的遛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C. 对于张老师所受损伤,小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 张老师自己跑到金毛犬附近,属于重大过失,小陈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本案中,球场属于公共场所,金毛犬属于大型犬类,小陈未对金毛犬系牵引绳,任其活动,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且该行为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虽然金毛犬未与张老师发生直接肢体接触,也属于加害行为。同时,球场属于专门运动场所,一般人不会预料到自己会在球场遇到金毛犬,运动中突遇恐惧情形,容易导致损害,所以金毛犬在球场活动与张老师遭受损伤存在因果关系(故B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故A、D错误,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