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派出所处罚的权限问题。根据治管法第条91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伍佰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综上,本题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派出所处罚的权限问题。根据治管法第条91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伍佰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综上,本题错误。
A. 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
B. 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
C. 聋哑人员
D. 未满16周岁的公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故此AB项人员可以免收工本费;综上,本题选AB
A. 宋某全部承担
B. 酒店与宋某承担不真正连带赔偿责任
C. 酒店与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酒店与宋某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本题中,网民宋某利用网络漏洞获取酒店房客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在网上公开,故意侵犯他人个人信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本题中,酒店对收集的房客个人信息未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对信息泄露存在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本题中,酒店系统存在漏洞的过失为宋某的故意侵权提供了便利,二者并非基于共同过错实施侵权,无须承担连带责任,应当按照各自过错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照虚假诉讼罪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蒋某与李某共同伪造借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建筑公司重大财产损失,因诈骗罪处罚较重,根据上述规定,蒋某与李某构成诈骗罪,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因此,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买卖身份证件罪。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甲的行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A. 甲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在该省范围内开征有关税种等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 乙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事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C. 丙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禁止公民在城市中心集会、游行、示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 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针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解析:解释错误根据《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本题选ABCD。
A. 张某构成逃税罪
B. 张某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C. 该公司构成逃汇罪
D. 张某构成骗购外汇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之间的区别。(1)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逃税罪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根据题意张某的外贸公司不存在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因为该外贸出口公司不存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且骗取出口退税罪只有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才可能成立,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逃汇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该罪法条中的“情节严重”是指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三条修订,本罪主体要求是单位,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自然人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但不仅限于国有性质的单位。本案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是在法人代表张某的指使下擅自将780万美元存放境外,情节严重,符合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之一之规定,骗购外汇罪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或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等行为,因为张某无骗购外汇的行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张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对张某可以免除处罚
B. 陈某为其担任某局领导干部的叔叔介绍贿赂,陈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对陈某可以免除处罚
C. 贾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2万元用于放高利贷,贾某构成挪用公款罪
D. 王某利用开设黑网吧赚来的1万元钱向某局长行贿,顺利取得了网吧运营资质,王某构成行贿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贿罪的构成及其处罚、挪用公款罪构成。(1)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此A项中张某不满足上述要求,故A错误;D项王某为谋取不当利益,行贿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行贿罪(不考虑数额),故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C选项中贾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明,且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故C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此B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A.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B. 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C. 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援助实施程序中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故选项A正确;(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故选项B正确;(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故选项C正确;(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吴某、夏某二人均不构成犯罪
B. 陈某不构成犯罪
C. 吴某、夏某二人按照共同犯罪认定
D. 吴某、夏某、陈某三人按照共同犯罪认定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十)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对同一被害人共同故意实施伤害行为,无论是否能够证明伤害结果具体由哪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均应当按照共同犯罪认定处理,并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实施伤害时,对虽然在场但并无伤害故意和伤害行为的人员,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A. 沈某
B. 老吉
C. 小吉
D. 罗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代替考试罪、刑事责任年龄。(1)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小吉和罗某构成代替考试罪,因沈某十五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老吉对代替考试罪不明知,故此A项、B项不选,C项、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