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安机关应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B、 换届审查应由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
C、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村民报告的有关有组织犯罪的线索
D、 公安机关发现候选人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故B正确。
A、 公安机关应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B、 换届审查应由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
C、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村民报告的有关有组织犯罪的线索
D、 公安机关发现候选人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故B正确。
A. 李某与王某有矛盾,一日李某纠集刘某等人与王某及其亲属进行打斗
B. 刘某一日酒后追逐一名陌生年轻女子
C. 李某经常在其家小区周围任意损毁小区业主车辆,见车就用小刀在车身划字
D. 谢某因下水管道漏水一事,与其楼上邻居江某产生纠纷。一日,谢某见江某的轿车停在楼下,便产生报复心理,用小刀划损江某车辆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行为的区别。(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1项规定: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A选项中李某纠集刘某等人与王某及其亲属进行打斗属于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A错误。(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2项规定:追逐、拦截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B中刘某酒后追逐陌生年轻女子的行为属于追逐、拦截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B错误。(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C中李某任意划车的行为属于任意损毁财物的寻衅滋事。C错误。(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谢某因水管漏水与江某产生纠纷,后用刀子划江某的汽车的划损,属于事出有因,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行为,故D不属于寻衅滋事。D正确。综上,答案为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和非法买卖、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鉴于我国《刑法》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行为纳入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故本题应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处罚,综上,本题错误。
A. 两年
B. 三年
C. 四年
D. 五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六条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后,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故此选项B符合规定,选项A、C、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选B。
A. -国家主席
B. -政协主席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全国人民代表权利内容。根据《宪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以滋扰的方式乞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故此本题错误。
A. 广告内容
B. 推销广告
C. 消费金额
D. 消费上限
解析:解析: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八之规定。
A. 偷越国(边)境罪
B. 参加恐怖组织罪
C.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D.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7号)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刘某策划同邓某、黄某一同使用伪造的护照出境,属于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行为。刘某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故此A项正确,BCD项均不正确;综上,本题选A。
A. ①②③④
B. 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④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国务院形式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的划分;(十六)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综上,本题选D。
A. 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 侵犯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侮辱、诽谤、侵犯隐私和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侮辱是指以暴力、辱骂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将乙的号码进行散布,并未对其人格进行贬低,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侮辱的行为;由于甲散布他人隐私,其行为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侵犯隐私是指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受法律保护,不愿被公众知悉的个人生活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散布乙的个人隐私,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是指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的主观并非是为了干扰乙的正常生活,也未多次发送信息,而是将乙的从个人隐私信息散布于众,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散布乙手机号并非出于破坏乙名誉的目的,不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李某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250元
B. 李某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250元
C. 李某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100元,市公安局赔偿150元
D. 李某既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100元,又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250元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复议决定变更的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八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此C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