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
解析:解析: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包含人民主体理念。人民主体理念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与核心价值,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A. 乙构成介绍卖淫罪
B. 乙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
C. 乙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
D. 乙构成强奸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关系。(1)介绍卖淫罪,是指嫌疑人以“拉皮条”、介绍嫖客的方式帮助卖淫女卖淫,其要求卖淫女对自己卖淫的行为是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发生的。该题中,丙自己主观上并没有卖淫的意愿,而是基于乙引诱而与甲发生性关系,故乙不构成介绍卖淫罪,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中,丙系13岁的幼女,乙诱惑丙与甲发生关系,并给予丙3000元,主观上有引诱乙卖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引诱丙卖淫的行为,故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故B项正确;(3)在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罪名解析中规定,引诱与容留不同的幼女卖淫的,成立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数罪并罚;引诱与容留同一幼女卖淫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故C项错误;(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法发〔2013〕12号,2013/10/23),强迫幼女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乙诱惑丙与甲发生关系,并给予丙3000元,主观上有引诱乙卖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引诱丙卖淫的行为,故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而不定强奸罪的共犯,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人民警察小王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可作为证人出庭
B. 凡是证人,人民法院都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C. 证人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D. 证人保护只限于保护证人本人,不包括其近亲属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作证。(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经人民法院通知,人民警察应当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上述规,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警告
B. 治安调解
C. 行政拘留
D.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解析:解析:本体考察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一)对办理刑事案件中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侦查措施等刑事司法行为不服的;(二)对公安机关依法调解不服的;(三)对处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办理其他行政案件中作出的鉴定结论等不服的;(四)对申诉被驳回不服的;(五)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调解不在行政复议范围内,B不应选,A、C、D符合规定,应选。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适用问题。根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本题答案为错。
A. 1名民警和2名协警实施扣押
B. 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C. 办案民警拒绝听取黄某关于其抽屉里的钱是否属于赌资的申辩
D. 民警回公安派出所后补作检查笔录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第十八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协警不是行政执法人员故不能与一个民警一起实施扣押,此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六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故此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此D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故此B正确,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综上,本题选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故此本题正确。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 犯罪未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出现的几种停顿的犯罪行为状态,即犯罪的即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四种犯罪形态。(1)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施。因为本案中王某已经将毒药投入孙某的药里面,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明显不属于预备状态,故此A项错误;(2)根据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行为人自动放弃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的关键,本案中王某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未放弃或者有效阻止结果发生,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22、23、24对犯罪形态的规定,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实现了犯罪目的,称之为犯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实施了投毒的犯罪行为,但是其未料到毒药是给牛吃的,未毒死孙某,未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二十三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案中王某实施了投毒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对甲应以猥亵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甲应以传播淫秽信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对甲应以猥亵和传播淫秽信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 对甲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猥亵儿童、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QQ诱骗儿童拍摄不雅照属于猥亵儿童罪,故此A项不当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传播含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淫秽图片200张以上的,实际被点击10000次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传播的数量未达到构罪标准,故予以治安处罚。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QQ诱骗儿童拍摄不雅照属于猥亵儿童罪,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传播含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淫秽图片200张以上的,实际被点击10000次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传播的数量未达到构罪标准,故予以治安处罚。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