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共中央;5月1日
B、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1日
C、 国务院;6月1日
D、 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日
答案:B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批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A、 中共中央;5月1日
B、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1日
C、 国务院;6月1日
D、 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日
答案:B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批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根据《刑法》124条规定,破坏电信设施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项中张某将本市正在使用的公用通信线路截断,致使一病人死亡,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破坏电信设施罪。故此项正确;
A. 传来证据
B. 直接证据
C. 有罪证据
D. 言词证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据分类。(1)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王某听说谷某讲述其杀害曾某的经过,该证言是听说,而不是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故此A项属于传来证据,正确;(2)根据证据与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王某的证言内容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杀人的事实,故此B项属于直接证据,正确;(3)根据证明被告是否有罪,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王某的证言可以证明谷某有罪,故此王某证言属于有罪证据,C项正确;(4)根据证据表现形式可以分为言辞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实物证据表现为实物,王某证人证言属于人的陈述,故此D项属于言辞证据,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法》。(1)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综上,本题选错误。
解析: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A. 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和同在住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适用同样的规定
B.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C.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 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此B项正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A,D项正确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综上,本题选C
A. 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 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 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解析:解析:①关于A选项,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此处的封存就相当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查封。行政机关审计局认为被审计单位存在着转移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需要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为此而封存该单位的有关资料,此行为是临时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不选。②关于B选项,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此处的暂扣驾驶证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理由在于,公安交通执法大队对酒后驾车的行为人贾某进行行政处罚,剥夺其机动车驾驶资格6个月,该行为具有制裁性,贾某6个月内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就是违法的无证驾驶行为。故B选项当选。③关于C选项,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此处的扣押为行政强制措施。理由在于,企业依法应当缴纳税激,否则将构成违法。税务局为了预防企业不缴纳应纳税款,先行暂时扣押企业的价值相当的商品,如果企业依法纳税,则将扣押商品返还企业;如果企业违法不缴纳税款,则将扣押的商品拍卖或者变卖以其款额抵交相应税款。故C选项不当选。④关于D选项,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此处的约束性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理由在于,本案中并未提及醉酒的王某存在需要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其醉酒使得自己处于一个危险的境地。公安机关为了预防王某发生危险和被侵害,而暂时性地对其采取约东性措施,待其酒醒后恢复其人身自由。故D选项不选。
A.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B. 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C. 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D. 可以直接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提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故ABC说法正确,当选。
A. 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
B. 对丙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C.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丙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甲是未成年人,乙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乙有权不经未成年人甲同意,直接提出回避申请,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题是对侦查员提出的回避申请,因此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而非法院院长决定,故此C项正确,D项错误;
A. 阿强婚前购买的房子的租金
B. 阿珍的炒股赚来的钱
C. 阿强被阿珍前男友打伤所得到的赔偿
D. 阿强写小说得到的稿费
解析:解析: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故B、D当选,C不当选。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属于经营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A当选。
A. 甲将王某杀害后,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 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C. 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5万元补偿费,否则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 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5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5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5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A项中甲杀害王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后甲谎称扣押人质,勒索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B项中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当场直接使用暴力侵害人身安全,压制反抗,并要求当场交付并当场取得财物,已构成抢劫罪;C项中职员以要挟的行为要求支付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D项中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已构成行贿。行贿结束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5万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