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应为15日。
答案:B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应为15日。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警棍的使用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六)袭击人民警察的;……”因此民警使用警棍的行为符合规定,本题答案为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行为的认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第二款规定,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定性是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而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本案张某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李某则构成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而非与张某共同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错
A. 某幼儿园为了节约成本,给入园的小朋友食用劣质大米
B. 某旅馆因容留卖淫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但该旅馆不思悔改,继续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后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
C. 某公章刻制点违规刻制假公章,被公安机关处罚,后再次刻制假公章被公安机关查获
D. 某典当行老板以丢失财物为由搜查单位员工身体和随身物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许可证的情形。(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因幼儿园许可证不是公安机关发放的,故此A项错误;(2)(3)(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故此B、C项正确;D项某典当行老板非法搜查身体,侵犯的是他人人身权利,并非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B. 可能逃跑、自杀的
C. 可能传功或者伪造、隐藏、消灭证据的
D. 可能有其他阻碍调查行为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留置被调查人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A. 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 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 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即可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 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解析:解析:AC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扣车行为是对彭某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退回被扣的汽车是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解除,是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后的必然行为,并不能视为对扣车行为的违法性确认。B项:《行政强制法》第10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D项:《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二)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根据《宪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综上,本题描述正确。
A. 副委员长
B. 委员
C. 办公厅主任
D. 秘书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宪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办公厅主任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监察机关的权限。根据《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