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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答案:CD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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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李某的公司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与蒋某等20人签订用工合同后拒不支付其加班报酬3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李某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040050-5b39-975b-c0fc-8c6cff4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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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小红,女,16周岁,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其进行讯问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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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李某因在某电信公司非法窃取大量手机用户资料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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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某村委会举行村主任候选人演讲大会,吴某在演讲时,演讲台下的村民王某及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扰乱会场秩序,致使吴某不能正常演讲,大会不能正常进行,现该村已推迟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07f76-4759-fcaf-c0b7-826ab0ba5a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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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4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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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程某在观看足球比赛过程中,因对裁判员的裁判不满,不顾工作人员劝阻,从观众席强行冲入场内,辱骂并试图殴打裁判员。在工作人员及时制止下,未造成严重后果。对于程某的行为,应按照殴打他人未遂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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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金某用其成立的进出口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投保人络绎不绝,金某因此而收取了近100万元的保费。投保人发生险损时,金某也会理赔。金某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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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市公安局在侦查刘某涉嫌非法集资案时,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因此在侦查阶段即要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等问题提起讨论,实行三机关联合办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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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甲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赵某的合法权益,后乙机关撤销了甲机关,甲机关的职权由丙机关行使。此时,公民赵某申请行政赔偿应向(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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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胡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制造毒品的原料醋酸酐达到定罪数量标准的50%。下列情形中,胡某不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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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答案:CD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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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233.李某的公司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与蒋某等20人签订用工合同后拒不支付其加班报酬3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李某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本题李某的公司与蒋某等20人签订用工合同后拒不支付其加班报酬3万元。符合数额较大标准,故答案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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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小红,女,16周岁,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其进行讯问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讯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B.  讯问时,是否需要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视情形而定

C.  讯问时,必须有小红的法定代理人在场

D.  讯问笔录只需要交小红本人阅读,而无须交其法定代理人阅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方式。(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故此A项正确,B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提出侦查人员在讯问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故此C项、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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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李某因在某电信公司非法窃取大量手机用户资料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如果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不应当发给报酬

B.  对李某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C.  对李某可以适用减刑的规定

D.  判决时可以对李某适用假释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役、缓刑、减刑、假释。(1)根据《刑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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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某村委会举行村主任候选人演讲大会,吴某在演讲时,演讲台下的村民王某及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扰乱会场秩序,致使吴某不能正常演讲,大会不能正常进行,现该村已推迟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治管法23条第一款第(5)项以及第二款之规定,聚众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选举时,聚众以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砸毁选举设施等手段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村委会的选举换届时很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举行的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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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4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是()。

A. 水务局工作人员王某贩卖毒品

B. 监管民警张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贩卖毒品

C.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运输海洛因5克

D. 某私营企业主赵某向多人贩毒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释义问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故此A项正确;(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故此B项正确;(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故此C项错误;(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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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程某在观看足球比赛过程中,因对裁判员的裁判不满,不顾工作人员劝阻,从观众席强行冲入场内,辱骂并试图殴打裁判员。在工作人员及时制止下,未造成严重后果。对于程某的行为,应按照殴打他人未遂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治管法24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是指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程某的行为构成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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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金某用其成立的进出口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投保人络绎不绝,金某因此而收取了近100万元的保费。投保人发生险损时,金某也会理赔。金某的行为构成()。

A.  保险诈骗罪

B.  合同诈骗罪

C.  非法经营罪

D.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个人保险诈骗数额1万元以上,单位保险诈骗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具体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本案中,金某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求,故不构成保险诈骗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金某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财物,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成立非法经营罪要求满足下列行为之一:(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或者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被司法解释或者立案明确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金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数额达100万元,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应予立案追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属结果犯,必须有成立金融机构的结果,本案中金某仅经营保险业务,没有设立金融机构,不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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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市公安局在侦查刘某涉嫌非法集资案时,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因此在侦查阶段即要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等问题提起讨论,实行三机关联合办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  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  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  符合《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本案中实行三机关联合办案违法了三机关分工负责的原则。综上,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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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甲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赵某的合法权益,后乙机关撤销了甲机关,甲机关的职权由丙机关行使。此时,公民赵某申请行政赔偿应向( )提出。

A. -乙机关

B. -丙机关

C. -乙机关和丙机关中的任何一个均可

D. -乙机关和丙机关的共同上级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赔偿义务机关的继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甲机关被撤销,其职权由丙机关行使,故根据规定丙机关继承赔偿义务。综上,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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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胡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制造毒品的原料醋酸酐达到定罪数量标准的50%。下列情形中,胡某不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是()。

A.  一次组织3人生产制毒物品

B.  8个月前曾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受过行政处罚

C.  雇佣未成年人为其生产制毒物品

D.  3年前曾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定罪标准,考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具体情形的区分及是否构罪的区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量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且一次组织五人以上或者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或者在多个地点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故A项3人不构成;(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年内曾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故B项8个月符合该条件;(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故C项雇佣未成年人为其生产制毒物品构成;(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曾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故D项3年因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内受过构成;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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