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①②③④
B、 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国务院形式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的划分;(十六)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综上,本题选D。
A、 ①②③④
B、 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国务院形式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的划分;(十六)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综上,本题选D。
A. 甲盗窃刘某一部手机,刘某提供的发票显示,该手机于被盗前两日以880元价钱购买
B. 乙盗窃一辆山地车,失主报案称是半年前花了近600元购买的旧车
C. 丙盗窃一辆破旧摩托车,失主称已买了好几年,只值几百块了
D. 丁盗窃了一个收藏邮票(面值1元),但集邮市场能卖300元左右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3条,涉案物品价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委托价格鉴证机构估价。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买发票等票据能够认定价值的涉案物品,或者价值明显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不进行价格鉴证。A、B、C选项中,涉案物品价值均明显不够刑事立案标准,可以不进行鉴定;D中邮票的价值不明,应当进行鉴定。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之规定,本题选错。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辞退的几种情形。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故本题正确
A. 对甲不能判死缓
B. 对甲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C. 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D. 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解析】 根据《刑法》第17、49条之规定。《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故A正确。《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甲15周岁不能以绑架罪定罪处罚。故B错误,甲在绑架过程中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对其应以故意伤害罪处罚。故C正确。《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D正确。综上,本题选ACD。
A. 甲将自己另一处房屋借给朋友张三居住。某日,甲听张三说自己在路边抢了点钱,碍于朋友面子,甲将房屋借给张三居住,后甲担心被人发现,就给了张三一笔路费让其离开。甲构成窝藏罪
B. 乙为发展公司业务而正常申请贷款100万元。取得贷款后不久,公司业务停滞,乙便将贷款转贷牟利,乙构成高利转贷罪
C. 丙发现某国企会计李四将企业购买原料的款项转入李四的私人账户,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50万元公款购买毒品,丙属于挪用公款罪共犯
D. 丁(非国家工作人员)一开始并不知道丈夫田某(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受贿的事实,但在行贿人王五告知丁其有求于田某时,丁在田某同意下接受了王五提供的财物,丁构成受贿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窝藏罪、高利转借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概念、构成要件。(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窝藏罪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故此A项正确;(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高利转贷罪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本案中乙申请贷款时不具有高利转贷目的,不构成本罪,故此B项不正确;(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本案中丙与李四未通谋,丙不具有特定身份,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故此C项错误;(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本罪要求特殊主体,此处的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丁某属于共犯,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D。
A. 甲被张某聘用为收银员,专门负责费用结算
B. 乙被张某聘为上分员,专门负责为参赌人员上分下分
C. 丙被张某聘为服务员,专门负责为参赌人员递送茶水,打扫赌场卫生
D. 丁被张某聘为保安员,专门负责看场子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1)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4项的规定,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不应当认定为为赌博提供条件。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经营管理、费用结算、充当保镖等情形的人员除外,以所A可以认定。A错误。(2)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4项的规定,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不应当认定为为赌博提供条件。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经营管理、费用结算、充当保镖等情形的人员除外,以所B可以认定。B错误。(3)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4项的规定,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不应当认定为为赌博提供条件。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经营管理、费用结算、充当保镖等情形的人员除外,以所C不能认定。C正确。(4)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4项的规定,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不从赌博行为中抽取利润的工作人员,不应当认定为为赌博提供条件。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经营管理、费用结算、充当保镖等情形的人员除外,以所所以D可以认定。D错误。综上,答案为D。
A. 甲为实施投毒犯罪而购买毒药
B. 乙被举报实施强奸罪,现正准备逃跑
C. 在丙的住处发现有被盗的金项链
D. 丁有盗窃嫌疑,经民警现场询问,拒不告知真实姓名、身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留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1)A项属于上述第一项预备犯罪的,故此正确;(2)B项属于第一项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正确;(3)C项属于第三项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正确;(4)D项属于第六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正确
A. 高利转贷罪
B. 骗取贷款罪
C.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
D. 合同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了对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的定义、犯罪构成、量刑以及牵连犯的知识点掌握及运用能力。其中,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客观上有相似部分,都表现为使用了欺诈手段,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但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两点:1:是否具有转贷牟利目的,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行为人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而骗取贷款罪则对骗取的资金去向没有作具体要求;2、定罪的标准不同,高利转贷罪以违法所得作为定罪的标准,而骗取贷款罪以造成重大损失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为定罪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高利转贷罪:指行为人主观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客观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本案行为人客观上套取了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转贷他人,从中获取7.5%的利息差共150万元,主观上具有转贷牟利的故意,其涉案行为符合高利转贷罪的构成。(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骗取贷款罪: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贷款申请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的资金和信用安全,本案行为人客观上编造了贷款理由,伪造了买卖合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2000万元,根据2010年5月7日《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刑。据此,本案行为的涉案行为也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3)根据牵连犯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定罪(法律另有规定数罪并罚的除外),本案行为人具备骗取贷款的手段行为与高利转贷牟利的目的行为的牵连犯构成,同时无法律规定的数罪并罚情形,故应择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两者之间的一重罪处罚,此两罪相较,其他量刑均等,但从罚金上看,高利转贷罪为重罪。故本案不应以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主观故意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李某通过骗取贷款的手段,将骗得的贷款高利转贷给他人,其主观上是为占有利息差的目的,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及市场秩序,而李某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以及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的资金和信用安全,因此,李某的行为从主观故意和侵犯客体上明显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B. 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C. 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
D. 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