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题正确。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题正确。
A.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 包庇罪
C. 徇私枉法罪
D. 玩忽职守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第九章渎职犯罪的相关内容。根据《刑法》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该行为需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目的是为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因为本案民警郑某并未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而是在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徇私徇情之后主动放弃了对王某的抓捕,中断了侦查,致使王某不能归案得以追诉,故此A项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包庇罪属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司法罪,该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本案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属渎职犯罪,故此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本案中,民警郑某接受汪某父母宴请及3000元财物后,徇私、徇情对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却放弃对其的抓捕,致使不能归案,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素,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规定,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故此C项正确;根据《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主观上属过失行为,系过失犯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甲是累犯,正在哺乳自己6个月大的婴儿
B. 乙实施了严重暴力犯罪
C. 丙以自伤方法逃避侦查
D. 丁是黑社会犯罪集团的主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得取保的情形。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82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综上,本题选BC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 诽谤
B. 殴打他人
C. 诬告陷害
D. 非法侵入住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诽谤、殴打他人、诬告陷害、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构成要件。(1)诽谤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本题中,周某无证据向他人散布张某是小偷得虚假事实,属于诽谤,A选项正确;(2)周某有朝张某脸部殴打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B选项正确;(3)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追究的行为,周某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故不构成诬告陷害,C选项错误;(4)题目中未表明周某有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选项
A. 伪证罪
B. 包庇罪
C. 帮助伪造证据罪
D. 妨害作证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伪证罪、包庇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就犯罪主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医生丁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故医生丁不是该罪的犯罪主体,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侵犯的对象是依照《刑法》规定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逃脱的未决犯和已决犯,本案中乙在找医生丁帮忙的时候并不是犯罪的人,故医生丁不构成包庇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医生丁符合该犯罪主体,且医生丁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且致使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符合该罪情节,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医生丁符合该罪犯罪主体,但医生丁是在乙的授意下伪造证据,但不是自己主动伪造证据,故不符合该罪犯罪情节,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牵连犯的法律适用,王某骗取护照和出售护照是手段和目的关系,择一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本题错误。
A.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B.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当撤销案件
C.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法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D.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肖某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终结和撤销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诉法》第十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故B错误。
A.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B. 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C. 省级以上人民法院
D. 本级监察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监察权限。根据《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A. 不予许可
B. 准予许可
C. 报同级检察机关批准是否许可
D. 由该县公安局局长决定是否许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侦查阶段的辩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王某显然不是律师,因此侦查阶段不能座位辩护人。故A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A. 甲在一洗浴中心与明知不满14周岁的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B. 乙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构成强迫劳动罪
C. 丙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 丁采用了爆炸的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了公共安全,应认定为爆炸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强奸罪、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爆炸罪、决水罪的知识点。(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故此C项错误;(4)丁采用爆炸的方法决提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决水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