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有公司董事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
B、 民营企业监事违反行政法规,为自己亲友经营的公司谋取利益,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盈利项目私自转让给自己的亲友,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D、 公司经理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与亲友的公司进行交易。
答案:ABC
解析:解析:正确答案ABC。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规定,国有公司董事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业务获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选项A正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三)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接受不合格商品、服务的。“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自转让盈利项目给亲友构成犯罪(选项C正确)。而公司经理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与亲友公司进行交易,如果未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不构成犯罪(选项D错误)。因此,正确答案为A、B和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A、 国有公司董事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
B、 民营企业监事违反行政法规,为自己亲友经营的公司谋取利益,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盈利项目私自转让给自己的亲友,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D、 公司经理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与亲友的公司进行交易。
答案:ABC
解析:解析:正确答案ABC。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规定,国有公司董事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业务获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选项A正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三)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接受不合格商品、服务的。“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私自转让盈利项目给亲友构成犯罪(选项C正确)。而公司经理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与亲友公司进行交易,如果未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不构成犯罪(选项D错误)。因此,正确答案为A、B和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A. 构成窝藏罪
B. 构成受贿罪
C. 构成洗钱罪
D. 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是考察怎样对窝藏罪、洗钱罪进行区分及怎样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该案嫌疑人乙针对的对象是犯罪主体的犯罪所得(既甲受贿所得的名人字画),同时其没有为甲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故乙不构成窝藏罪。所以A不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嫌疑人乙对甲受贿的行为并没有事先通谋,故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所以B不对。(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9年11月1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者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解析1、本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七类:(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2、洗钱罪(第191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最以及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犯罪审批。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犯罪认定。3、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同时又构成洗钱罪(第191条)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嫌疑人乙属于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同时,洗钱罪的处罚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重,故本案应定为洗钱罪。所以C是对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洗钱罪的定性问题。根据根据《刑法》191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规定,王某明知陈某集资诈骗的赃款而提供资金账户帮忙掩饰其性质和去向,其行为符合洗钱罪的特征,故构成洗钱罪。综上,本题对王某以洗钱罪定罪量刑是正确的。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王某的情形不符合该条的相关规定,因此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A. 应按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从重处罚
B. 应按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C. 应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伤害罪中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D. 应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法定一罪、数罪并罚、择一重罪定罪、罪名认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为第二款中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应是过失致人重伤、死亡,而李某系故意殴打刘某致其重伤,因此不适用升格处罚,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李某运送刘某偷越国境,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对被运送人有伤害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法律明确规定对被运送人有伤害行为的数罪并罚,且择一重罪处罚只适用于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李某不属于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故此C项错误;(4)李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殴打致人重伤的行为均应予以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应按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单独定故意伤害罪无法完整评价李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书证与物证的区别。该题不是根据字条的内容而查获的张某,而是根据字条的字迹来查获的张某,故该字条为物证。
A.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
C. 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D. 非法出售发票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中,甲某先从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售,定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罪。之后又购买了400张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转手卖给他人,即非法购买又出售,定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数罪并罚。综上,A、C、D错误,本题选B。
A. 公安部门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公安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因汽车属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物品,不符合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以爆炸为手段来杀害特定的人,并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以爆炸为手段来杀害特定的人,而结果却危及或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且对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追究或放任态度,应当按照爆炸罪处理。故本题表述正确。
A. 由联防队员乙承担赔偿责任
B. 由民警丙承担赔偿责任
C. 由该派出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D. 由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派出所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所以应当由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D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