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80毫克/100毫升
B、 100毫克/100毫升
C、 120毫克/100毫升
D、 150毫克/100毫升
答案:A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A、 80毫克/100毫升
B、 100毫克/100毫升
C、 120毫克/100毫升
D、 150毫克/100毫升
答案:A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A. 政府解除其与某污水再生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B. 王某不服因其违反纪律被所在机关作出的降职处理决定
C. 对村民张某擅自搭建的房屋,本村村民委员会自行组织拆除
D. 张某对我国某外事活动不服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的不受理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B选项属于第3种事项,D选项属于第1事项,C选项的村民委员会不属于行政机关,故此BCD选择项均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综上,本题选BCD。
A.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被拘留期间,他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B.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C.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可以不予批准
D. 犯罪嫌疑人16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D
A. 江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应当数罪并罚
B. 江某的行为属于走私、贩卖毒品罪中的“武装掩护走私毒品”
C. 江某的行为属于走私、贩卖毒品罪“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
D. 如杨某在侦查过程中作证,其妻子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妻子采取保护措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罪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理解。(1)根据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选择性罪名,本题定走私、贩卖毒品罪,应当依据该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二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第(三)项“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第(四)项“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的规定予以处罚,因此只能以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处理,不能分开判决,合并执行。故此A选项说法错误,B、C选项说法正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故此D选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是政治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综上,本题应当报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说法错误。
A. 贷款诈骗罪
B. 金融凭证诈骗罪
C. 诈骗罪
D. 票据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的区别。(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其主要形式有: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因为该案甲并未申请贷款,其侵犯的客体并不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所有权,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第二款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见金融凭证诈骗和票据诈骗的区别在于使用的对象是票据还是凭证,本案甲根本没有使用凭证,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系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的手段使受害人基于被骗陷入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获得财产,本案甲在无资金保证的情况下,使用行贿的手段从某银行开出400万元的银行汇票,兑成40万美元,说明银行是知情的并没有人被骗,另之后甲又用40万美元作抵押,向某银行开出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将款汇入自己的账户后提走是一个洗钱的过程属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甲故此C项错误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第一款规定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属于票据诈骗罪,本案本案甲在无资金保证的情况下,使用行贿的手段从某银行开出400万元的银行汇票,兑成40万美元,其符合出票人在无资金保证的的情况下签发汇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之后甲又用40万美元作抵押,向某银行开出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将款汇入自己的账户后提走是一个洗钱的过程属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故此D项是正确的;综上,本题选D。
A. 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不规范的;
B.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送检、出具鉴定意见的;
C. 鉴定过程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D. 存在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九条之规定。
A. 由肖某承担
B. 由某区工商分局承担
C. 由肖某和某区工商分局共同承担
D. 由举报人承担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工商分局扣押物品发生的保管费用,应由工商分局承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期限。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综上,本题正确。
A. 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在地
B.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所在地
C. 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D.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故此A、B、D三项正确,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