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根据意见第十七条,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故本题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根据意见第十七条,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故本题错误。
A. 某村应承担赔偿责任
B. 谢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C. 陈某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 祝某自己应分担部分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中,某村只是将免费场地交陈某、祝某经营。其并非安保义务人,不负安全保障义务,进而对祝某的损害没有赔偿责任。故A项不选。谢某没有骑术却要求单独骑马,对祝某的损害具有过错;陈某对谢某的骑马行为负安全保障义务,其放任谢某单独骑马,也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B、C项正确。祝某对自己的损害没有过错,不适用过原则。故D项不选。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4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A选项,黄某在被甲殴打后随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无证据未受理,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故A未过追究时效;B选项中乙行为终了之日为5月,8月被抓获,未过追究时效;C选项中被害人被盗窃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追究时效限制;D选项中,丁的违法行为于10月发生,次年9月被发现,期间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已超过6个月,故过追究时效。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大代表报告制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综上,本题甲县公安机关应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而非立即向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说法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A. 参加恐怖组织罪
B. 偷越国(边)境罪
C. 非法出境的违法行为
D.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吐某为加入恐怖活动组织,偷越国境的,其行为触犯了偷越国(边)境罪,故本题不选A、C、D,应选B。综上所述,此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诽谤的认定问题。根据治管法42条及其释义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构成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刘某散布的是不实谣言,并非他人隐私,而是对王某的诽谤,综上,错误。
A.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抢劫罪和非法搜查罪的刑事责任
B.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C.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非法搜查罪的刑事责任
D. 不能追究李某的任何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的追诉实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抢劫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非法搜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李某犯抢劫罪经过十七年被公安机关发现,属未经过二十年,未过追诉时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犯非法搜查罪经过六年才被公安机关发现,该罪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且已经过五年,属已过追诉时效,应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故选项ACD错误,正确答案为B。
A. -甲在73周岁时与他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击打对方头部而过失致对方死亡,由于案件一直处于侦查、审查起诉等司法程序,审判该案件时甲已经76周岁
B. -乙在17周岁时实施了轮奸行为,该案件审判时乙刚好过了18周岁的生日
C. -丙妇女涉嫌爆炸罪,在羁押期间与看守人员自愿发生性关系,案件审判时丙已怀孕
D. -丁在75周岁生日的次日将一流浪汉捆绑肢解,现已进入审判程序
解析:null本题考察是对老年人即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是否适用死刑的问题。(1)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B选项属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C选项属于审判时候已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故此B、C项错。(2)为了体现对犯罪的老年人的宽宥,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同时《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指认死亡的除外。如法条所述,是附条件的对犯罪的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如肢解、毁容、烹煮等恶劣手段折磨被害人死亡的),对审判时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就不能判处死刑。由此可见,选项A属于不适用死刑,故A错误,选项D属于虽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但手段特别残忍,可以适用死刑,故D正确。
A. 甲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赵某取保候审,责令赵某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由赵某的父亲作为保证人
B. 按摩女钱某在美容院一包厢内向嫖客王某卖淫时被乙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钱某供认还向10余名嫖客卖淫。因全案一时难以查清,乙县公安局决定对钱某取保候审
C. 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交纳保证金1万元,后其继续违规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决定没收孙某的保证金1万元
D. 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3月8日被丁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侦查,丁县公安局认为李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4月1日撤销案件,4月16日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故此A项不当;(2)卖淫系行政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故此B项不当;(3)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故此C项可以;(4)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故此D项不当。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AB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过失爆炸罪与不作为的爆炸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由于其错误认识而导致偏离其主观愿望的危害结果的发生,相对于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甲作为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电气设备受损后的维修义务,其发现电气设备损坏后,有能力履行维修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已经预见到可能引起爆炸起火,对危害后果持放任心态,客观上电气受损引起爆炸起火造成了重大损失,故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