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学生集体宿舍被人猥亵,多名室友在场,但均未发现
B、 在无人的游泳馆强奸
C、 在有名学生在场路过的校园内角落里强奸
D、 在已闭馆无人的儿童游乐场猥亵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根据意见第18条,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学生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猥亵。故本题只有A、C两个选项有多人在场,故选AC。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A、 在学生集体宿舍被人猥亵,多名室友在场,但均未发现
B、 在无人的游泳馆强奸
C、 在有名学生在场路过的校园内角落里强奸
D、 在已闭馆无人的儿童游乐场猥亵
答案:A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根据意见第18条,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学生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猥亵。故本题只有A、C两个选项有多人在场,故选AC。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A. 李某的诈骗数额为4000元,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 李某犯罪既有既遂,也有未遂,应当以犯罪既遂处罚
C. 李某拨打诈骗电话应当计算为8000人次
D. 对李某酌情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诈骗罪中关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追究标准及处罚情形问题。(1)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为李某冒充电视台某节目工作人员给陈某等5000人拨打电话,称被选中作嘉宾,要求先支付200元报名费,后收到20人共4000元人民币,达到电信诈骗罪3000元以上的追究标准,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故此A项正确;(2)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法发〔2016〕32号还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李某电信网络诈骗既有4000元的既遂,还有拨打诈骗电话应当计算为8000人次未遂,8000人次达到500人次的10倍以上,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李某诈骗4000元既遂只属于“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不属于同一量刑幅度。故此B项错误;(3)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上述“拨打诈骗电话”,包括拨出诈骗电话和接听被害人回拨电话。反复拨打、接听同一电话号码,以及反复向同一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的,拨打、接听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累计计算。李某向陈某等5000人拨打了诈骗电话,还反复向其他1000人各拨打3次诈骗电话,李某拨打诈骗电话应累计计算为8000人次。故此C项正确;(4)根据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李某在泰国冒充电视台某节目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形。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 《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 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 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解析:解析:①公司所建房屋违法,规划局责令其拆除房屋属于涉及财产权的行政处罚,公司不自行履行义务,作为行政主体的规划局限定其在10日内必须拆除,否则强制执行,此属于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本案中的两个通知,前者属于行政处罚,后者属于强制执行催告。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是行政处罚,当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C选项正确。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教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不属于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故D选项错误。
A. 扣留驾驶证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B. 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C.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D.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AB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CD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以及第12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A. 党委
B. 政府
C. 党委和政府
D. 专门受理信访的单位
解析:解析:《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一般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A. -甲(17周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若甲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对甲可以适用缓刑
B. -乙(76周岁)犯失火罪,对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丙犯贪污罪,宣判当日是其75周岁生日,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适用死刑
D. -丁(78周岁)长年虐待自己的女儿,并用针头、铁钳等工具对其施加暴力,造成其重伤,丁的残忍手段引起公愤,对丁可以适用死刑
解析:null本题考察缓刑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对于未成年人和年满75周岁的老人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题中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不适用缓刑。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乙犯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外,不适用死刑。本题中丙在宣判当日为75周岁生日,未满75周岁,因此对其可以适用死刑。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外,不适用死刑。本题丁是75周岁以上老人,其犯罪行为未造成其女儿死亡,不适用死刑。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家庭暴力的处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故此,本题错误。
A.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B.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C. 法人证书
D.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解析:解析: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对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的,应当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综上,本题选AD
A. 燃放作业方案
B.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C.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D.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三)燃放作业方案;(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故ABCD四项皆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黄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B. 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C.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D.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罪的既遂、未遂、中止形态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案中黄某已经取得(控制)了手机,即已经事实上占有了该手机,而被害人丧失了对该手机的控制,即便黄某尚未离开手机店,也应认定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故此A项错误;(2)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如占有权等。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盗窃罪既遂、未遂的判断标准采用控制说(失控说)。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故此C项错误;(4)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既遂以后,返还被盗财物的行为都不成立犯罪中止,因此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A. 对未经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B. 对未获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C. 对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民警察应当制止
D. 对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命令解散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故此A、B两项均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故此C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